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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张宝明赴咸阳检查调研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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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12 19:05 来源:咸阳市司法局 浏览数:

  2017年5月9日至11日,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张宝明一行,在咸阳市秦都区、淳化县、长武县、礼泉县的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咸阳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郭军、咸阳市司法局局长戴建强、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曹大庆陪同检查。

(5月9日检查组在秦都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检查交流)

(5月9日检查组在淳化县社区矫正中心检查指导工作)

(5月10日检查组在长武县社区矫正中心召开汇报座谈会)

(5月10日检查组在长武县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检查指导)

(5月11日检查组在礼泉县社区矫正中心检查指导工作)

(5月11日检查组在礼泉县社区矫正中心心理矫正室检查指导)


  张宝明对咸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咸阳市司法局在着力深化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方面迈出了成功的一步,尤其是把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在建设中心过程中具有超前性、示范性,走在了全省前列。他强调要继续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规范硬件、规范运行、规范制度等方面树立起新样板,实行集中化教育、一体化执法、社会化服务,有效实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帮扶的三大职能。
  郭军副市长在秦都区社区矫正中心陪同检查时指出,咸阳市社区矫正人员比例不低,潜在的危害性和影响比较深远,要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发挥好秦都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戴建强局长表示,要认真按照张宝明副巡视员的希望,郭军副市长的要求,在全市推广、深化秦都区社区矫正中心以市、区合建集矫正中心与新航驿站一体的管理、教育、帮扶中心;礼泉县以租赁形式在农业生态园建立矫正中心;长武县、淳化县利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社区矫正中心的三种模式的先进经验。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落实具体措施,如期全面完成指标任务,坚决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事件,推动咸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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