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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强副厅长赴延安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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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31 17:07 来源:厅社矫处 浏览数:

  7月25日—27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志强带领厅社区矫正管理处有关同志,在延安市局副局长谷华等陪同下,赴甘泉县社区矫正中心、甘泉县城关司法所,吴起县社区矫正中心、吴起县城镇司法所、洛源司法所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每到一处,马志强都认真听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场所建设、经费保障及管理运行等情况汇报,查阅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学习记录,现场操作并演示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系统,与市、县党委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及社区矫正工作同志座谈,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并认真听取与会同志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议。

 

 

  通过实地查看和座谈了解,马志强对延安市甘泉县、吴起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吴起、甘泉两县经编办批准成立社区矫正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社工充实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并进行专门培训,极大加强了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提升了队伍素质,为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组织保障和人才基础,队伍建设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社区矫正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国家稳定、社会和谐、家庭和谐,而社区矫正中心就是我们社区矫正的工作场所,建成高标准、高质量的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工作才能更高效、更规范的进行,才能更好的完成管理、教育、帮扶三大任务。

  马志强强调,社区矫正工作从开始试点到现在也就是六、七年的时间,相对于司法行政的其他业务是一项相对比较新的工作,加之《社区矫正法》还没有颁布,工作中要有创新意识,要有追赶超越意识,要贯彻三项机制,要敢干会干,善作善成,努力为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积累新经验、新方法。
  马志强要求,延安市司法局和各县区司法局要积极与党委、政府沟通,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延安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县区司法局的检查督导;各县区司法局要实实在在发挥社区矫正中心设施、设备的作用,管理、教育、帮扶工作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同时,将社区矫正工作同我省开展的“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将善行教育融入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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