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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举办全省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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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6 16:06 来源:厅社矫处 浏览数:


  6月21日至23日,全省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在西安举办,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志强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张宝明主持开班式。



  马志强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帮扶三大任务,狠抓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即社区矫正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工作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社区矫正队伍向专职化迈进。全省已有11个市成立了社区矫正专门工作机构,96个县(区)落实了专职机构和人员,有50多个县(区)成立了执法大队,全省共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5379人,建立矫正小组11180个,社会志愿者18418人,工作力量实现了全覆盖。二是社区矫正场所逐步实现标准化。83个县(区)建立了社区矫正中心,有效实现了入矫解矫宣告、集中教育学习、心理咨询矫治的一站式管理,搭建了社区矫正执法新平台。目前全省正在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活动,将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档升级。三是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不断推进。逐步完善执法标准,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日渐规范。四是矫正帮扶社会化不断扩大。各地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使工作由“独奏”走向“合奏”,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各有关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五是持续推进督查常态化。持续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通过自查、互查以及与检察机关联合执法检查,使督查工作日渐常态化。六是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全面落实,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正在健康发展。
  马志强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追赶超越,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专人负责,政法专编专编专用。在目前编制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依据国家六部委及省厅出台的有关政策,各地要积极组织、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壮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同时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整合力量更好更全面地落实刑罚执行任务。要切实做好教育矫正,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教育矫正效果。二是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和执法专项检查,严格进行监督管理,督促社区服刑人员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令和各项监督管理规定,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依法、有效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确保不发生实体违法、程序不严、作风不正等不规范执法行为。对涉恐犯罪社区服刑人员,要作为严管对象,重点加强管理教育。三是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县建设。在基本建成的基础上,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要在优化中心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保障,加大对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政策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社区矫正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做好全省社区矫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四是持续推进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活动。行是根本,善是目标。



  本次培训邀请了浙江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领导讲授社区矫正在浙江的实践与探索,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与落实,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意见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通过学习,基层同志纷纷表示,本次培训贴近工作、非常及时;进一步提高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必将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
  各市(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副局长、社区矫正科(处)长、各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长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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