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执法水平,省司法厅选派2名监狱民警自2018年12月11日起参与渭南市大荔县社区矫正工作。
大荔县社区矫正中心选派的两名监狱民警积极响应省市号召,按时到大荔县司法局报到,短时间内熟悉业务流程,严格按照《选派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社区矫正执法环节充分发挥身份优势,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接收、宣告、训诫和教育,并克服当前寒冷的气候影响,深入到段家、许庄、苏村、安仁等基层司法所参与调查评估。
通过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力量,实现了“墙内监管”向“墙外矫正”的有效延伸,进一步提高了大荔县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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