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三原县司法局“六举措”确保防疫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
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连日来,咸阳市三原县司法局通过加大排查、建立台账、强化督查等六举措加强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
加强宣传,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防控意识。发送《致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和疫情期间个人注意事项,告知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确身份,要顾大局,不添乱;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消毒,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出门戴口罩、减少走亲访友、避免人员聚集等,确保个个知疫情。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情况,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大排查力度。每日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进行检查和疫情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以来有无疫区旅居史以及与疫区人员接触史的社区矫正对象。
建立工作台账。每天要求司法所在下午14时前报告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外出情况、体温和健康状况,并进行逐一登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开展不定期督查。严格落实疫情期间监管制度,司法局干警通过电话核查的方式,排查到每一个人,确保掌握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利用微信软件,要求矫正对象在微信群内签到并自拍照片。利用手机定位系统,查看矫正人员有没有违规外出的情况。通过电话核查查看定位手机是否随身携带。
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的衔接配合,做到无缝衔接。近日,三原籍社区矫正对象李某由青岛监狱假释,司法局工作人员及时与青岛监狱沟通协调,在监狱民警将其送至机场当日,司法局派员提前在机场等候并将其安全接回,双方在机场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交接。
人性化管理组织网上学习。为了防止交叉感染,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取消了集中教育学习,要求矫正对象在家自学。充分运用监管平台和信息化手段,实行“一日一签”,即社区矫正对象每日在微信群签到,通过网上学习教育为主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为提高其在疫情期间学习能力,司法局制定了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十问十答(社区矫正对象篇),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认真研读《社区矫正法》全文基础上进行答题。
目前,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安全有序,为推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创新管理方式 筑牢疫情防线
——灞桥区司法局“四化”引领社区矫正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西安市灞桥区司法局针对全区流动人口多、矫正对象复杂的实际,积极把社区矫正疫情防控纳入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创新方式方法,严查严管严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到社区矫正对象应矫尽矫,矫正效果不减反增。
人性化智慧矫正
要求各司法所采取手机定位、微信共享实时位置、视频、钉钉打卡等多种有效手段和方式,对全区158名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日常监管,所有书面文书材料通过微信照片方式提交。对新入矫对象特事特办,予以简化办理报到手续,并以严管级别接收管理,待疫情降级补办有关手续后并且延续一个月严管考察期。
专业化科学矫正
区社区矫正中心及时整理疫情防控知识并通过微信发送至社区矫正对象,引导其正确认识新冠肺炎的危害性,严格做好自我防控。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有确需现场办理的特殊情况,预先进行电话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预约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并做好各种防控措施。
纪律化硬核矫正
进一步严格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非特殊情况不准请假,非重要原因不予批假,区司法局严格审核,特别对请假到京、鄂地区的一律不予批准,全国严管后无一例请假人员。区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每天严格平台信息化核查,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
社会化爱心矫正
区社区矫正中心及时发出倡议,向牺牲在抗疫一线的英雄乔锦仁学习,号召社区矫正对象为抗疫工作奉献爱心。目前,社区矫正对象捐赠医用口罩2000个,84消毒液20斤装10桶,医用酒精5斤装10桶、防护手套200个,消毒喷壶150个,全部用于本辖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十余名社区矫正对象主动要求参与到隔离点工作、社区值班、消杀、进出人员登记、测温等志愿者行列,有力缓解了社区、村庄执勤人员不足压力,加速了他们回归社会的步伐。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