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流】系列之七
落实“六个一” 再掀“六五”普法高潮
突出“六个早” 奠定“七五”普法基础
——汉中市“六五”普法工作成果丰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汉中建设进程,汉中市更新观念抓普法、创新方法抓普法、突出重点抓普法、围绕大局抓普法、搭建平台抓普法、建章立制抓普法,高质量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普法工作“六个一”,在全市再掀“六五”普法新高潮。
1、撰写一份科学、全面、简约的“六五”普法对标总结汇报材料。市、县(区)、镇(街道办)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的指导标准进行一一对标检查,全面反映“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和成效,做到数据详实、点面结合、阐述科学。
2、结合工作实际拍摄一部高质量的“六五”普法专题片。市、县(区)司法局都结合各自工作亮点拍摄了“六五”普法专题汇报片。汉中市司法局以“六抓”普法为主题的专题片在汉中电视台滚动播出了一周时间。
3、编辑一本精美的“六五”普法工作画册。画册重点突出“法律六进”活动、“板块式普法”和“六五”普法重点对象法治教育工作情况,图文并茂地反映了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情况、重大活动开展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全市各级共编印画册30000多份,收录各种工作图片12万多张。
4、总结一批具有特色的“六五”普法工作亮点,形成文字材料,配上照片,加目录汇集成册。汉中市司法局为固化全市“六五”普法新举措,收集整理各县(区)涌现的亮点特色,成功编印了《“六五”普法工作亮点汇编》。《汇编》中收录了包含各县(区)、镇(街道办)、村(社区)和机关、企业、学校等各方面的工作亮点共计67个,其中有15个为全省首创。同时还印发5000多册免费送给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进行学习借鉴。
5、整理归类一套完整详实的台账资料。依照全市建立“六五”普法电子档案的要求和标准,市、县(区)、镇(街道办)三级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将“六五”普法期间所有文字材料、活动照片、视频音像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汉中市司法局归整资料十大卷70小卷,并专门编制《汉中市“六五”普法档案资料目录检索》,还统一格式印制汉中市“六五”普法专用档案资料卷皮及目录1万多份发放到基层,各级各单位形成了排放有序、整齐易查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时,汉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别就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形成了专册案卷资料。
6、建设一批醒目的“六五”普法宣传设施(标语)。全市各县(区)在“六五”普法期间,以法治文化建设“十百千万”工程为基础,在重点区域和场所、重点路段、交通要道及农村公路沿线,建设一批普法宣传牌、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墙(廊)等各种宣传设施共计13万多个,法治宣传教育氛围浓厚,法治文化元素随处可见。
在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汉中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七五”普法准备工作提出了早思考、早谋划、早调研、早准备、早动手、早展开“六个早”的要求。由市级领导带队、20多个市直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五个“七五”普法工作调研组,历时一个月,到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围绕巩固“六五”普法工作成果、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汉中建设步伐、服务汉中“三市”工作大局这个主题,以工业园区、农业生态园区法治教育为重点,结合全市全域旅游开展“法律进景区”活动,精心谋划“七五”普法工作。同时,要求每个调研组拿出一份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的调研材料,提出至少5条切合实际的工作建议,筛选出县(区)、部门需要巩固的好经验、好做法,汇集成“七五”普法规划综合建议,为高标准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做好充分准备,争取在全市尽早展开“七五”普法工作。
应援尽援 有援能援 有援可信
——陕西省政协月度协商推动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
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下发后,陕西省司法厅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创新落实《意见》要求的具体举措,积极沟通协调,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陕西省政协月度协商座谈会议题,通过政协委员的建言献策,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确保《意见》落到实处。7月22日至24日,省政协副主席刘新文带领政协委员深入西安、铜川对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8月28日,省政协召开了“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月度协商座谈会。省政协副主席刘新文和秘书长姚增战出席会议,副主席李晓东主持会议。省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杨志刚就月度协商议题作了简要说明,张阳秋、赵黎明、张平安、康惠民、朱峰、王清叶、王松敏、张炜达等党派团体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围绕议题作了重点发言,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的设想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和探讨。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汇报了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举措。
座谈会上,政协委员结合各自工作和调研实际,就贯彻《意见》精神,从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出发,积极提出具体建议,呼吁做到“应援尽援”、“有援能援”、“有援可信”。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赵黎明提出,目前,法律援助门槛相对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尚未完全达到“应援尽援”,应该细化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受援门槛,简化受理审查手续。建议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修改《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把受援对象从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扩展。省政协委员、陕西省职工体育协会主席康惠民建议从政府层面上帮助、扶持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服务体系,从组织上切实为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朱峰提出要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残联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的扶持力度。省政协常委、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清叶建议,要提前介入诉讼,完善制度保障,逐步实现援助律师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全程法律保护。省政协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松敏坦言:“法律援助经费不足妨碍了应援尽援目标的实现,在一些经济困难的地区原本属于援助对象的人,但由于经费困难所致没能获得应有的援助。”他认为,破解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的瓶颈,首先各级政府应当承担起经费保障的法律责任。全省仍有30%县区没有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省十个市级法律援助机构中有六个机构市本级每年投入不到20万元。政府投入之外,也要有效组织社会捐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资金募集作用
委员们提出,“有援能援”主要解决的是各级政府对于人民群众法律援助的需求能否给予满足的问题。在实现“有援能援”的目标上,必先解决机构难寻、人员不足与经费短缺的问题。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建议我省市县领导把法律援助工作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中认识谋划,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省政协委员、陕西锦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阳秋说:“目前,全省118个法律援助机构中有正式编制的只有410人,专职律师仅有100余人,其余为临时借调人员。法律工作者及专职律师的缺额较大,难以完成艰巨而繁重的法律援助任务。建议各级政府从实际出发,把法律援助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尽快按编制增加工作人员。同时,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解决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
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炜达建议,被援助者对援助信任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要实现“有援可信”,就得从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改进工作机制入手,尽快建立全程跟踪监督、落实到人、切实维护受援人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监督制度。同时建立受援人投诉机制,对存在的办案质量问题或受援人的投诉,法援机构审查并作出决定。建立全省统一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征信平台,把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及办案资质相挂钩。省政协委员、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平安说:“切实解决弱势群体不懂打官司、不敢打官司、不会打官司的问题,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实现上下联动,创新法律援助的宣传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格局。定期组织法律援助队伍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力争使法律援助家喻户晓。”
座谈会达成了一致共识,认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依法治国首批出台的重大举措,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作为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平等享有法律服务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一条制度底线。只有守住这条底线,才能确保每一个公民平等的享有法律所提供的一切服务。当前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矛盾是快速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与我省法律援助供给能力不足。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要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建立科学便捷的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受理制度,建立案件办理标准,加大人才队伍建设;要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推进便民窗口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推行集援务公开、咨询服务、网上审查、监督管理于一体的网上管理服务。司法、民政、财政、发改、人力资源、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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