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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要情 2015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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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20 12:07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精心培育示范点 以点带面惠民生

——孔德勤副厅长赴基层调研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1月30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深入西安市长安区、莲湖区调研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上午,在长安区黄良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孔德勤副厅长对服务站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建设予以肯定。在长安区子午街道子午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孔德勤副厅长对数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朱克勤老人表示感谢和慰问,并就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听取了相关工作人员的意见。

下午,调研组来到莲湖区西关街道旭景名园社区和土门街道土门坊社区调研。孔德勤副厅长对土门坊社区将“法律大讲堂”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做法表示肯定。随后,调研组还随机查看了土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

在长安区、莲湖区,孔德勤副厅长分别主持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对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就如何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同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

孔德勤副厅长指出,省厅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乌永陶厅长多次强调要下大力气抓好此项工作;作为全省试点市区,西安市、长安区、莲湖区一定要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给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创造经验,力争走在全国的前列。

孔德勤副厅长提出了下一步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12345”工作思路。即:“坚持一个主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利民、惠民、便民这个主旨。“把握两条线建设”,一条是在市、县(区)政务中心和镇(街)、村(社区)便民中心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另一条是依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用房,设立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司法所和村调解室设立法律服务站、室。“做好三个结合”,就是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党委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我省镇村机构改革、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四个机制”,一是建立网络建设机制,在市、县(区)、镇(街)、村(社区)设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逐步实现全覆盖;二是建立资源整合机制,除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本系统法律服务资源外,同时还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员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服务,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发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聚集强大能量。三是建立法律服务机制,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健全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建立监管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服务监督,理顺保障渠道。“强化五级联动”,就是省、市、县(区)、镇(街办)、村(社区)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西安市司法局局长郭秦林,厅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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