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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要情 2015 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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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20 12:07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以宣誓为新起点,作法治精神表率

——省司法厅举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仪式

4月24日上午,省司法厅隆重举行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宣誓仪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永明,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出席宣誓仪式并讲话。

宣誓仪式上,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随后,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代表发言,表示要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服从管理,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永明在宣誓仪式上讲话。他指出,选拔法律职业人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省司法厅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举行颁证宣誓仪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律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具体实践。

他强调,要立足法治队伍实际,改革创新法律人才建设长效机制。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法律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首位,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加强法律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动力,把发展壮大社会法律服务队伍作为法律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

他对法律职业人员提出四点希望:一要全面提升自身素质,更好担负起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二要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进一步筑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三要做坚守法治精神的表率,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四要做提升职业素养的表率,勤于学习、勇于探索、精于钻研,立足岗位练就过硬本领,以更好地适应工作职责任务的需要。

乌永陶厅长在讲话时指出,建立法律资格证书颁发宣誓制度,对于推进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法律职业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一要树立法律职业人的崇高荣誉感,更加尊崇宪法和法律,更加清醒地认识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进一步树立法律职业人的良好社会形象。二要培养法律职业人的强烈责任感,牢固树立法律职业人的职业信仰,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治统一。三要增强法律职业人的神圣使命感,自觉接受法律和社会监督,要把外在的法律规范、职业要求内化为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

他希望,法律职业资格获得者要以宣誓为新的起点,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不负重托,忠诚履责,努力担当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2014年,我省有12366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444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获得司法部授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有关领导,各设区市司法局局长、主管副局长、考试管理科(处)负责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颁证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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