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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要情 2016 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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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17 18:06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工作动态】

  陕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

 

【工作交流】

  创新社区矫正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汉中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出台新举措

 

 

 

【工作动态】

 

  陕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

 

  近日,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指导意见》(陕司发〔2016〕14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健全落实社区矫正“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工作体系,以更好地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良性发展。这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专职化建设。今年将在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上狠下功夫,尚未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统筹协调本级编制等有关部门,配齐配强一线执法力量。力争在2016年底,全省70%的县(区)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实现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专职化。同时要大力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规范、工作高效、队伍清廉,维护和体现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场所标准化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近年来召开的历次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现场会部署要求,按照省厅制定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工作发展需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努力提升建设水平,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场所标准化建设。

  《意见》提出,要狠抓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各地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在制度规范执行上狠下功夫,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矫正监管制度,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或者再次违法犯罪,绝不允许发生造成社会危害的重大案件。要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和矫正教育制度,把矫正教育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考核等硬性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帮扶政策,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困难和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管理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中央综治办、司法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精神和要求,各地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矫正小组建设、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等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培训、就业、困难救助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社会力量日益壮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作用,同时重点加强社区矫正小组建设,确保一人一组,严格落实帮扶人员和责任,开展精准帮扶;要发挥好综治成员单位、基层社会组织和社会各方面作用,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意见》提出,要努力实现社区矫正督查常态化。各地要针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通过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实现社区矫正督查常态化。要积极开展自查和互查以及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收到实效。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和工作预案,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

  《意见》强调,要确保社区矫正经费足额落实。为加强经费保障工作,省司法厅会同省财政厅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省社区矫正业务经费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保障。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把经费标准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健全落实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任务来部署推进,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级综治组织要把“五化一保障”的具体要求纳入综治及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司法行政部门及相关综治成员单位共同把社区矫正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把握社区矫正工作规律,努力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据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稿件)

 

 

【工作交流】

 

  创新社区矫正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汉中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出台新举措

 

  为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工作沟通衔接问题,整合执法资源,实现社区矫正司法、执法信息共享,汉中市司法局与市综治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汉中监狱、汉江监狱等7家单位联合创建了“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创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新模式,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尚属首例。

  2016年初,汉中市委政法委就推进全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汉中市司法局抓住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把探索解决社区矫正机制体制问题作为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社区矫正现状调研,查问题,找短板;组织召开了首次全市社区矫正联席会议,邀请政法委及公、检、法、监狱等单位负责同志讨论座谈。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市司法局牵头,共同研究制定了《汉中市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综治、公、检、法、司联合成立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分解细化了成员单位38条工作职责,特别是在社区服刑人员收监追逃、收监衔接等实践中遇到的执法难点问题予以明确,进一步夯实了社区矫正各部门工作责任。《实施意见》还规定机制采取联席会议、案件分析会、定期互访、电子信息以及文件、简报等多种方式,加强社区矫正信息沟通交流,提升联动水平,并将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工作纳入综治目标考核,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有效落实,高效运转。

  社区矫正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是整合社区矫正司法、执法资源,强化矫正职能,实现优势互补,解决单个部门、单一模式难以有效开展社区矫正中棘手问题的新途径,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各参与部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为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三规范、二提高、一下降”目标(规范接收程序、规范矫正程序、规范档案管理,提高社区矫正业务素质、提高矫正质量,使重新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提供制度保障。截至到今年4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678人,安置帮扶率达100%,矫正率达99.9%,重新犯罪率低于0.1%,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据汉中市司法局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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