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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要情 2016 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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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9 11:05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工作动态】

1.乌永陶厅长深入宝鸡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2.法律援助进工地  维权服务零距离

——陕西省司法厅举办大型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活动

【基层工作】

旬阳县六项举措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工作动态】

乌永陶厅长深入宝鸡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5月10日,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在宝鸡市委书记钱引安陪同下,深入宝鸡市司法行政基层单位调研工作。他强调,要始终坚持“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乌永陶一行先后来到宝鸡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

  在宝鸡市公证处,乌永陶与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询问了该处队伍建设、业务开拓和人员待遇等情况,就公证机构如何适应新形势改革发展,听取了公证人员的意见建议。乌永陶对市公证处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市公证处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开拓眼界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证办案激励机制,努力拓展公证业务增长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公证工作的新要求,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市法律援助中心,乌永陶一行看望了工作人员,现场观摩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运行情况。在得知宝鸡市法律援助办案数量逐年增长,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列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时,乌永陶指出,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国家大事,我们一定要办好、办实,法律援助要更加注重媒体宣传,特别是自媒体的宣传,要尝试采用微信号等方式,整合司法行政工作各种资源,统一向社会公众推送,让老百姓知道法律援助,会寻求法律援助。

  在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乌永陶听取了该所业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对律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律师税赋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乌永陶要求,律师事务所要抓好律师政治思想教育,在党员律师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要抓好律师业务学习、培训,规范律师执业活动,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研究探索律师体制改革,向团队化、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党和政府分忧。

  乌永陶一行还实地察看了宝鸡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情况。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贺向东,宝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黄超一同调研。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杨丕功、宝鸡市司法局局长苏红旗等有关方面领导陪同调研。

 

来源:厅办公室

 

法律援助进工地  维权服务零距离

——陕西省司法厅举办大型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活动

 

  5月10日,陕西省司法厅和陕西广播电视台联合在西安市高新区绿地中心双字塔超高层建筑项目工地举办“法律援助进工地、维权服务零距离”大型公益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特别是加大对农民工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努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真正做到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和应援尽援。

  施工现场的200多名建筑工人、30多名青年律师和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律师与工人们面对面开展了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宣传品1000余份。

  近年来,省司法厅作为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部门,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紧紧围绕农民工法律需求和权益诉求,加大力度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一是健全完善维权组织网络。我省除在各市、县区建立了118个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和3000余个工作站外,还在西安、宝鸡、咸阳等10个大、中城市流动人口集中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确保能为有需求的农民工就地、就近、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服务措施,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全省范围内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聘请专职律师值班,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针对农民工的工资、工伤、经济补偿等案件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直接进入法律援助程序。建立跨地区协助机制,与全国50多个城市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协助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农民工输出和春节返乡的重要节点,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卡、宣传《劳动法》等与农民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的意识。         2012年以来,全省共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11万人次,办理劳动合同争议、工伤事故赔偿、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律援助案件4.2万余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3.34亿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出席活动并讲话,厅法援处、西安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雁塔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新疆建工集团有关领导参加活动。

 

来源: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基层工作】

旬阳县六项举措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旬阳县司法局采取六项举措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平安旬阳、法治旬阳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年初召开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直接培训到镇村调委会。邀请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围绕人民调解的主要业务与基本要求、操作流程与技巧运用两个专题,通过典型案例,通俗易懂地讲解了证据固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责任分析、制作协议等知识内容。全县60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培训,全面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构建立体式调解组织网络。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要求,健全了县、镇、村(社区)、村居小组(小区)四级人民调解组织。在不断完善现有的道路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调委会的基础上,积极筹备在物业、城市建设、劳动争议、妇女儿童维权、消费与物流等领域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以县级人民调解协会为依托,以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两翼的人民调解新格局,构建条块结合、联动调处的立体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三是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利用机构改革和换届选举的机会,调整充实了镇村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选任、聘任等方式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才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鼓励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和政法战线退休老同志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全县328个调解委员会,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900名,调解员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断优化。

  四是建立人民调解协会和专家信息库。建立了旬阳县人民调解协会,成功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明确人民调解协会的工作职责,为依法设立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奠定基础。根据矛盾纠纷的专业性特点,吸纳聘任一批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医生、教师、社会知名人士等共32人,组建了人民调解专家信息库,参与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五是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按照“五有、六落实、六统一”标准,大力推进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推动各级调委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制度、重点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并上墙公示,统一制作调解工作流程示意图,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使调解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严格施行司法部统一制定的人民调解格式文书,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正确使用规范的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调解文书,保证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的实现。

  六是建立健全四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人民调解协作配合、经费保障、考核激励四项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完备和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强化预防意识,前移工作重心,通过对矛盾纠纷的全面排查、深入分析、准确研判,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把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和依法治理相结合,以普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以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普法。建立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把人民调解指导、培训、表彰、宣传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了人民调解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情况,纳入县对镇目标责任考评内容。

来源:旬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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