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入村结对 精准扶贫
——陕西省司法厅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展开
【工作交流】
陕西省司法厅“八项措施”助力全省脱贫攻坚战略
入村结对 精准扶贫
——陕西省司法厅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展开
4月12日至21日,陕西省司法厅分2批组织厅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到安康市镇坪县阳河村,开展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精准扶贫全面展开。
针对此次结对帮扶,省厅立足村况户情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帮扶任务指标具体落实到每个处(室),以处(室)为单位包联1—2户贫困户,处长(主任)是包联工作第一责任人,厅领导按照分管处(室)进行包联,做到每个贫困户都有1名责任领导、1个责任处(室)和1名责任人,确保一对一定点帮扶。
在大巴山区,扶贫组人员与贫困户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家庭境况、经济收入和脱贫意愿,认真分析致贫原因,帮助他们制定脱贫计划。
在贫困户杜咸明和李坤明家中,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在深入查看了家庭境况、详细了解致贫原因以及以往扶贫措施的落实情况后,针对阳河村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乌永陶要求,阳河村要紧紧依托本地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新路子,做大做强扶贫产业。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要积极联系县、镇农技部门专家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破解贫困群众在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技术难题。要通过政策扶持带动市场,积极探索“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模式,确保贫困群众的农产品有销路、有市场,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积极落实移民搬迁、医疗帮扶、兜底帮扶等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省司法厅要结合自身优势,全力做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创新法律扶贫新思路,以法律扶贫助力全省脱贫攻坚战。
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安康市司法局、镇坪县相关领导参加了扶贫活动。
来源:厅组织干部处
【工作交流】
陕西省司法厅“八项措施”助力
全省脱贫攻坚战略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法律扶贫工作的意见》,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深化普法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为特殊人群提供帮扶行动上下功夫、做文章,确定了八项措施全力推进法律扶贫工作,努力消除贫困地区法律上的盲点,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助力全省脱贫攻坚战略。
一是深化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走依法脱贫、依法致富的道路。将法律扶贫工作纳入“七五”普法规划,不断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把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到贫困山区每一村、每一户。同时,大力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干部法治培训,切实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走依法脱贫、依法致富的道路。
二是实施“法律六进”,让贫困家庭户户都有法律“明白人”。把送法下乡、送法进贫困村、进贫困户作为重点,为全省每个贫困村配发一套《陕西省农村社区法律知识系列丛书》。分批分层次组织农民开展农村法律知识培训,确保贫困家庭户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民主法治村创建水平。以中、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标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四民主两公开”等村务公开制度,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乡规民约,坚持软件硬件并重,真正实现在法治精神指引下,依法积极为贫困群众提供各种脱贫致富信息,把贫困地区民主法治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是建设法治文化,推动形成依法脱贫的社会环境。结合当地群众文化生活特点,在陕北快书、民歌、关中老腔、戏曲、陕南地方小调等多种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中,植入法治文化元素,鼓励法治文艺创作和宣传,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汇演、巡演等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新媒体新技术,在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大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陶冶法理情操,增强法治观念,推动形成依法精准脱贫的社会环境。
五是强化法律服务,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贫困地区实现全覆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实现服务平台一站通。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利用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逐步实现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五级联通,引导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直接服务贫困地区。大力推进律师担任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对全省56个贫困县(区)的5000个行政村,采取政府购买形式,由村委会聘任法律顾问,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开展定向式服务。整合律师资源,针对贫困县区的突出法律需求,建立律师专家库,积极推荐律师担任县级、乡镇政府法律顾问,为贫困县区的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促进依法行政。
六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让更多的贫困群众享受法律援助阳光。积极拓展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渠道,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将服务窗口延伸至每一个贫困村。陕西省将贫困地区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三类对象及70岁以上老人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对农村五保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难补助金的人群,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人群,重度残疾或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等五类人群直接受理申请。将全省“12348”法律援助专线优化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除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外,扩充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基本性的咨询服务功能,实现法律服务热线全天候、无假日服务。
七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聚力特殊人群帮扶。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安置帮教基地。加强与监狱、戒毒所的有效衔接,确保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强制戒毒人员至少在基地接受一项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基地与监所的协调联动,联合当地民政、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积极落实对安置帮教对象在就业、就学、务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协调民政部门、社会机构,对“三无”人员和生活贫困的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社会救助,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发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把部门(单位)职能优势变为帮扶工作的整体优势,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帮困扶贫工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问题。
八是构建人民调解新机制,促进贫困地区和谐稳定。全面推广人民调解“358”模式,在巩固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平台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基础上,实现人民调解与综治、公安、法院、信访工作有效衔接。广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为脱贫攻坚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方参与、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网络。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不断壮大专业调解员队伍力量,努力打造贫困地区“全覆盖”的专业化大调解格局。
来源:厅组织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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