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陕西省司法厅举行全省监狱、强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授牌仪式
【基础工作】
临渭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微信管理新模式
勉县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
宁陕县司法局《法治微视频》普法形式在全市推广
凤县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全县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工作动态】
陕西省司法厅举行全省监狱、强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授牌仪式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在西安监狱举行全省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授牌仪式。此后,陕西法律援助将走进高墙,让全省监狱服刑人员和强戒所戒毒人员等特殊群体也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援助。
作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陕西省司法厅按照《意见》提出 “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刑事裁判、决定的经济困难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走进高墙。
将经济困难的服刑、戒毒人员等特殊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这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客观需求。通过建立健全监狱、戒毒系统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对服刑、戒毒人员实行一对一帮教,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答他们心中的疑惑,提高其改造积极性。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端正思想,增强其遵规守法意识,创建良好的法治氛围,促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改造、戒治生活之中。
在全省监狱和强戒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于提升全省服刑、戒毒人员教育矫治质量,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来源: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基层工作】
临渭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微信管理新模式
为了更便捷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开通了“社区矫正”微信平台,在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人员之间搭起了一个沟通交流、管理、教育、学习的新平台。
新平台的建立,加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对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和思想动态发挥了积极作用。“临渭社区矫正”微信管理平台开通后,社区矫正中心每周定期对在矫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平台及时发布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和《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社区矫正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微信平台不仅及时向社区服刑人员发布集中教育学习、社区公益服务、报到提醒等通知,还将各类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及节日问候、天气情况等日常贴士发送到社区矫正人员手中,用“人性化”手段为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提供帮助和创造条件,促进了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和矫正人员的沟通与交流。社区矫正人员加入平台后,可在线学习和咨询,打破了传统教育学习的时空和时间限制,实现了教育学习的随时化、随地化和随手化。
同时,利用微信圈互动性强的特点,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状况,发现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教育、帮扶,引导他们遵纪守法,促进社会和谐。社区矫正中心运用“微”帮教、“微”关注、“微”启迪,实现资源共享,也拉近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距离,融洽了彼此关系,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来源: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
勉县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
近年来,勉县司法局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各类矛盾纠纷的成功调处率达96%,较以往大幅提升。一是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利用便民服务大厅、信访接待中心以及传统媒体和网络平台,搭建倾听群众呼声、发现社会矛盾的有效载体。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研判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经常性排查与重点排查、重要敏感节点集中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严格落实复杂矛盾纠纷分析研判、联调联动、回访督查等制度,提升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法律服务工作者驻村机制。依托村级法律服务室、“三官一律”工作室等载体,派驻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到村驻守开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表达诉求,说理分事。
此外,勉县司法局还通过夯实多元化预防解决矛盾纠纷的基层基础来加强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基层组织建设。结合省上推广的人民调解“358”工作模式,筑牢村(居)、镇(街道)、县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综治、法院、公安、信访、司法五部门“五位一体”协调联动调处矛盾纠纷的优势,配合人民调解受理、调查、调解、协议、回访“五步工作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覆盖城乡、企事业单位和有关行业部门的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已建立有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事和劳动纠纷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三是强化法治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把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自觉行动。
来源:勉县司法局
宁陕县司法局《法治微视频》普法形式在全市推广
近日,安康市委依法治市办、安康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学习借鉴宁陕县司法局〈法治微视频〉普法好做法的通知》,充分肯定宁陕县司法局拍摄《法治微视频》进行普法的好做法,并将其具体工作经验做法作为附件,在全市予以推广。
2015年以来,宁陕县司法局为充分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和交流方式变化的趋势,以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兴趣和热情为出发点,利用视频在宣传形式上直观形象、生动活泼、视听同步、便于传播等特点,于2015年12月4日正式推出了宁陕方言版《法治微视频》。该视频突出“简”、“短”和“趣”,以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矛盾纠纷为内容,法律关系相对单一,群众易于理解,乐于接受。每个微剧大约1分钟左右,符合现代人生活节奏快、对短视频的阅读需求。片中角色由宁陕本地人以方言形式演绎,充满趣味性,群众易懂、爱看。截至目前,《法治微视频》已播出7个微剧,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普法效果明显。
今年该局还将陆续推出行业版《法治微视频》,预计安监版《法治微视频》将于6月份推出。
来源:宁陕县司法局
凤县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全县依法
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近日,凤县下发了《201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细则》,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了依法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为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好2016年度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促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增添了新动力。
《细则》明确要求,各镇要成立镇、村(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进一步夯实担保人、监督人、志愿者担保、监督、帮扶责任。同时要求对每名矫正对象都要成立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落实矫正措施。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到“日查轨迹、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定期走访”,对各个工作环节记载真实完备。要加强教育矫正及帮扶工作,继续做好服刑人员“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严格矫正流程,按期组织服刑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参加义务劳动等。要严格考核、严格执法,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服刑人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出处理。根据日常管理考核,该警告的及时提出警告申请,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的及时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该撤销缓刑的及时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有效维护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严肃性,为实现全年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目标共同努力。
来源:凤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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