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陕西省司法厅在浙江嘉兴市委党校举办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
【工作交流】
陕西推行阳光司法鉴定机制成效显著
【工作动态】
陕西省司法厅在浙江嘉兴市委党校举办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理想信念教育,11月6日至19日,省司法厅在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浙江嘉兴,连续举办两期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瞻仰革命红船、传承红色基因、接受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参加第一期培训并作了动员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学习和发扬“红船精神”的重大意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把“红船精神”融入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工作水平。
乌永陶在开班讲话中指出,2005年6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发表署名文章,首次提出“红船精神”,并指出其主要内涵是“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成为我党精神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红船精神”是一座永载史册、光耀千秋的精神丰碑,同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一道,为我们党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强大精神力量。“红船精神”是一面引领时代潮流的精神旗帜,是走在时代前列的象征,首创、奋斗和奉献是其基本的精神内核。“红船精神”是一笔推动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我们要牢记“溯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以“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去奋斗。我们要牢记“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经验和教训,坚定走好群众路线。今天我们来到这里,就是要学习“红船精神”,弘扬“红船精神”,从“红船精神”中汲取思想力量,更好担负起时代重任,以“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心劲开启新的航程。
乌永陶要求,要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红船精神”融入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红船精神”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和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源泉。坚定理想信念,要体现在绝对忠诚上,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坚定理想信念,要体现在敢于担当上,要为政权担当,在各种复杂局面、重大考验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为事业担当,始终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拎着乌纱帽干事情。要为群众担当,只要是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情,就放心大胆地干,想方设法地干,多做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实事。坚定理想信念,要体现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党的第一个纲领、第一个决议就是在红船上通过的,可以说,红船是我们党最早立规矩的地方。弘扬“红船精神”,就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给纪律和规矩通上“高压电”,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电,切实增强思想上的免疫力、党纪国法的执行力、为官用权的约束力。
培训期间,嘉兴市委党校副校长徐勇、徐连林、翁为平,市委党校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阚莹莹、公共管理教研室副主任卿瑜分别为学员们做了嘉兴统筹城乡发展、红船精神的内涵与时代价值、嘉兴经济社会发展“新八大现象”、《准则》与《条例》解读、社会治理创新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等专题讲座,培训班开展了“重走一大路·再现1921嘉兴故事”党性教育体验式教学,并前往嘉兴秀州高新区、嘉善县特色小镇、海盐县五味村等地进行了科技创新助推经济发展、特色小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现场教学。
在“重走一大路·再现1921嘉兴故事”现场体验式教学活动中,学员沿着中共“一大”代表的足迹,开展了嘉兴记忆、红船故事、精神传承现场体验式教学,贯穿“六个一”活动,即聆听一次党课、瞻仰一次红船、观看一次展览、学习一次党章、观看一次专题片、重温一次入党誓词。通过培训学习,学员们对建党的光辉历程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对红船精神的内涵和时代价值有了更全面的把握。学员们普遍认为,这次培训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紧扣继承和弘扬“红船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个主题,是一次精神的大洗礼,也是一次理念的大提升。学员们一致表示,继承和弘扬“红船精神”,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争创一流,把这次培训班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陕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要继承和弘扬首创精神,用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新要求来审视工作,以新的发展理念来谋划工作,以追赶超越意识来推进工作;要继承和弘扬奋斗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姿态,抓好每一件工作的落实,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史上留下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要继承和弘扬奉献精神,始终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时代要求,全身心投入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培育公民法治意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服务改善保障民生的工作中,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省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省监狱局(益秦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省司法厅、监狱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省律师协会、汉唐公证处负责人,部分监狱主要负责人共100余人分两期参加了培训。
(据厅教育培训处信息整理)
【工作交流】
陕西推行阳光司法鉴定机制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司法鉴定管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依法规范我省司法鉴定工作,提高司法鉴定管理和服务水平,省司法厅从6月下旬开始,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采取以点带面、现场考察、指导督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推行阳光司法鉴定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推行“三项机制”为抓手,强化管理,规范流程,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鉴定机制
一是公平机制。在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上,从许可登记、编制名册和公告等方面,做到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三严格”,对待每个申请登记的机构和人员一视同仁、公平受理和许可登记;在编制名册和公告上,做到了对全省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与备案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公平对待,由省司法厅统一编制名册后,在厅门户网站和《陕西日报》等媒体报刊上进行了公告。
二是公开机制。按照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四公开”原则推行阳光司法鉴定机制,对凡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案件,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实施程序、标准规范、司法鉴定意见以及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基本情况、管理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流程等应当公开的都进行了公开,构建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鉴定机制。
三是公正机制。公正是司法鉴定的价值目标和客观要求。司法鉴定过程实行了统一受理、统一签订委托书、统一收取鉴定费用、统一指派鉴定人、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八统一”,为司法活动提供科学、准确的司法鉴定意见,做到了依法监管、公正鉴定、执业为民,确保了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
二、以“三个阶段”为依托,明确要求,夯实任务,确保阳光司法鉴定机制落地生根
第一阶段为学习宣传阶段。从6月25日至30日,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动员学习并在有关报刊媒体进行宣传,组织各司法鉴定机构学习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全面系统掌握司法鉴定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对推行阳光司法鉴定机制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扩大司法鉴定的社会影响力。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从7月1日至8月底,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一是统一规范了司法鉴定标识标牌、文书档案和司法鉴定人着装等,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二是公示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基本情况、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管理制度等。三是完善了司法鉴定信息化管理,参照《司法鉴定公开制度》组织实施鉴定,对整个鉴定过程实行动态监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四是健全了司法鉴定技术管理,全面推行能力验证测评和认证认可工作,完善质量监管运行体系。五是提高了司法鉴定人队伍素质,加强法律和专业培训教育,考核通报相关情况。六是落实案卷回访制度,统计分析满意度和采信率。每个机构选出典型案卷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提升司法鉴定的公信力。七是实行司法鉴定人负责制,经依法通知出庭作证,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八是将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服务惠民生”行动,建立了便民服务窗口,推行网上咨询、司法鉴定援助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地落实了法律服务惠民政策。
第三阶段为总结检查阶段。从9月上中旬开始,各司法鉴定机构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了情况。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通过召开现场会、实地考察等形式,在管理部门和鉴定机构中相互学习借鉴,并在全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上通报情况和交流经验。
三、以“三个提高”为目标,全面督导,认真检查,阳光司法鉴定机制实效突显
一是提高了司法鉴定质量。阳光司法鉴定机制要求在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委托受理与实施、出具鉴定意见、出庭作证等过程中应当公开的内容都进行了公开,接受监督和质证,确保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独立、客观、科学、准确和公正。从法律法规的程序性规定和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等层面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测评和认证认可工作正在推开,目前已有5家机构获得国家级认证认可,省级资质认定工作逐步展开,各机构都建立了质量管控体系,保证了司法鉴定质量。
二是提高了司法鉴定能力。阳光司法鉴定机制对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司法鉴定人的工作职责和执业行为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率先推行《司法鉴定公开制度》,公开受案范围和鉴定程序,公开司法鉴定人情况、检验鉴定过程和内容,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检验情况的详细记录等;在出具司法鉴定意见前,邀请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意见和质证等。这些要求规范了执业活动,有力保障了当事人和委托方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陕西信远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陕西华春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做到了完善管理制度,优化鉴定流程,规范内部管理,狠抓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和整体水平普遍有了较大提升。
三是提高了社会公信力。省司法厅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在充分调研、协调、论证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阳光司法鉴定机制。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机构周密部署、组织实施,规范了司法鉴定工作,加强了宣传教育,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和认识到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作用。在今年全省司法鉴定检案量增多的情况下,信访投诉案件明显减少,防范了缠诉闹防案件发生。司法鉴定意见采信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树立了公正鉴定、诚信执业的行业形象,提升了司法鉴定工作的认可度和社会公信力。
(据厅司法鉴定管理处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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