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金秋开学季 普法进校园
——我省组织开展秋季“法律进学校”活动
【基层工作】
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五项举措提升受援群众满意度
【工作动态】
金秋开学季 普法进校园
——我省组织开展秋季“法律进学校”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法治意识,省委普法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全省大中小学校秋季开学之际,联合组织开展了“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截至9月底,全省共有7300余所学校开展了此项活动。
活动以“八个一”为载体,突出对《宪法》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全省举行升旗仪式8056次,举办法治报告会5392场,召开主题班会33161堂,举办模拟法庭1926场,印制法治宣传页116.59万份,排演法治节目2145场,参观法治教育基地1181次,进行校园欺凌专项治理3933次。每个中小学校都选聘了法律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兼职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
组织得力,主题明确。全省各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活动方案,明确了时间、范围和要求,并召集辖区各学校负责人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以“大学区”为基础,依托学区长学校带动本学区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并将法治安全教育融进课堂,保证每班每周做到法治课教材、课时、师资、备课、检查、考核“六有”。活动结合“法治校园”创建活动,主题明确、各有侧重,如西安的“学法守法,提高法律素养”、韩城的“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等活动。西安、咸阳、延安、商洛制订了《中小学校选聘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等。延安市提出了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认识、领导、措施、协调“四到位”,吴起县还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汉中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门进行了安全专项督查活动,对部分校园的法治橱窗、板报、墙报、标语、横幅、电子显示屏等进行了抽查。
形式多样,亮点突出。各市(区)基本上都组建了普法志愿者队伍进行法治宣讲,组织普法骨干、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各校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司法局对全区2200多名中小学教师、法治副校长进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14讲法律培训。交大思源中学700余名师生听取了傅深钧律师作的法治报告。西安市翠华路小学举行了“模拟小法庭”“小小交警模拟指挥展演”“法治学习制作小园地”等活动。宝鸡市渭滨区开通青少年“网上心理咨询平台”,麟游县举办了《漫画说法——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捐书仪式,为21所中小学捐赠普法书籍8600余册,陇县交警大队巡回在省道212延线26所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展板宣传活动。榆林市组建13支法治宣讲团深入中小学进行宣讲,绥德县举办了校园法律知识竞赛。延安市富县组成14人宣讲团深入全县27所中小学举行法治报告会,培训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13次。安康市开展了校园法治文化“五进”活动。一进校园,营造氛围。要求学校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墙面、走廊、教室、专栏、运动场所等场所体现法治文化的内涵或元素。二进管理,依法办学。健全完善制度,进行依法治校。三进师风,引领示范。倡导以优良的师德和行为传道、授业、解惑。四进课堂,潜移默化。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各学科进行法治理念渗透。五进活动,寓教于情。把法治教育融入到国旗仪式、班团队活动、参观学习、手抄报竞赛、演讲活动、模拟法庭、文艺表演、爱国教育活动、消防安全演练中。榆林市建立了3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累计进行法治教育79场次,神木县举办了“司法杯”平安神木法治先行文艺汇演,开展了“法治文艺演出校园行”活动并巡演15场次,观看师生多达1.5万余人。延安监狱在服刑人员中积极开展助学助困活动,对服刑人员学龄子女进行重点帮扶。部分学校通过微信平台、漫画方式详细解读《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强化宣传,氛围浓厚。活动期间,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司法局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各学校利用校园电台、广播站、校报、黑板报、校园网络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汉中市还在各级各类学校制作法治宣传黑板报6000余面,墙报9835面,橱窗7720面,固定横幅与标语8000余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1.9万余条,印制成宣传单10万余份,致家长一封信1.3万余份,推动法治教育进家庭,形成了浓郁的学法氛围。
(据厅法制宣传处信息整理)
【基层工作】
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五项举措提升受援群众满意度
今年以来,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以提升受援群众的满意度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目标,立足工作实际,强化五项举措,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深耕责任田,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新渠道。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在县城临街繁华地段建立了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并按照功能划分了来访休息等候区、接待区、私密接待室、调解室、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室、律师案件办理室等,各项硬性指标均处全省前列。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各镇(街)司法所和县人民法院、县妇联、县工会等单位相继建立起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又在县武装部挂牌成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涉及军人军属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为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机制,拓宽申请渠道,便于群众就近援助,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还在每一个行政村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由村主任、村书记以及村上德高望重的“能人”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及时调解邻里纠纷及简单案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与民零距离,大力推行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新举措。为了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注重创新法律宣传形式。一是创建成立了黄陵县法律援助官方网站。通过网站宣传法律援助中心的典型案例、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和各种法律知识,并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在线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有效性和便捷性。二是全力打造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平台。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借助微信传播的迅捷有效,及时将最新法规和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平台向群众进行传播,使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三是派驻援助中心律师进校园、进企业、进厂矿、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通过法律讲堂、法律讲座、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普及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
服务规范化,探索疑难案件分析新机制。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告知书》和《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制度》《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须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流程。并将印制好的告知书及时发放到县交警队和看守所等机构,让更多群众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和要求。同时,建立疑难案件讨论机制,对于一般疑难案件,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对于较大疑难案件,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和两家律师事务所共同组织熟悉相关业务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骨干对案情进行“会诊”,制定出最佳的解决方案,确保受理的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得到高质高效办理。
援助多元化,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保障新路子。针对法律援助对象的特殊性,特别是一些需要诉讼保全的案件,因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无力提供担保,往往导致审理结束后出现被告将财产转移或者被其他原告保全,使案件无法得到执行的情况。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平安、人寿、人民财产等保险公司黄陵分公司沟通,共同建立合作机制,为弱势群众提供诉前财产保全机制。即由保险公司为当事人提供保全需要的高额财产担保,等案件胜诉执行后,当事人只需为保险公司缴纳数额极小的保费。这样大大缓解了当事人的担保压力,使案件得到顺利执行,有力地保障了受援人的合法利益。
做参谋助手,建立信访案件处理的新模式。黄陵县援助中心积极为县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正确引导、依法劝解上访群众,为上访群众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针对农民工讨要工资等多发性、群体性上访案件,该中心在接收案件后,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指导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析案件,对有调解可能性的,先行牵头组织调解;无法解决的积极起草诉状、整理证据,及时起诉,对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条龙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广大农民工在法律援助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这种在信访环节建立起的法律援助新模式,有效地缓解了政府信访工作压力,进一步了拓宽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据黄陵县司法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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