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流】
省司法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
省司法厅三项举措全力支持自贸区建设
【工作交流】
省司法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省司法厅立足职能,按照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的要求,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扎实推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一、注重在特殊人群教育中强化核心价值观善德导向
抓好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教育管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明价值导向。全国首创开展服刑戒毒人员“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别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开展德善思想教育,实施“灵魂再造工程”,“在服刑戒毒人员心灵里搞建设”,培育良知善心、修正道德观念,努力为社会培养守法公民。一是因人施教,在“点”上落小。围绕“日行一善”主题,循循善诱,因势利导。抓个别教育、抓专项教育、抓教材落实,服刑戒毒人员深切感受到在狱所社区内“行善”并不难,只要有善意、善心,善事俯身可为、唾手可做。二是情理结合,在“线”上落细。围绕“以善养德”主题,横向辐射、纵向到边。抓试点引领、抓精微细小、抓载体活化,服刑戒毒人员体会到“善”就在自己的身边,“日行一善”在监所社区随时可做、行思皆成,达到了“日用而不知”的效果。三是善德并举,在“面”上落实。围绕“厚德陕西”主题,以点带面、扩大影响。抓融合融入、抓拓展创新、抓社会帮教,全省6.2万余名服刑戒毒人员参与到活动之中,辐射影响到近30多万服刑戒毒人员亲属和家人,推动了“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开展。通过开展活动,服刑戒毒人员中好人好事、遵规守纪、奖励加分人数显著上升,学员违纪、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罪犯法律常识、道德常识教育合格率达95%以上,守法守规率达95%以上,顽危犯转化率达85%以上, 所内戒断率达到100%。
二、注重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努力使全体公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一是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陕西大讲堂”和普法宣讲团共举办法制讲座3000余场,开展警示教育260场。重点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二是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探索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调研报告被中央政治局委员刘延东批示,在中、高考中增加法律知识内容的建议被教育部采纳。三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和实施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不断创新,原创法治动漫大赛、第二届陕西高校法治文化节、“与法同行”征文和微电影普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互连网+法治宣传”行动,以及微博、微信等宣传形式得到群众普遍认可,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三、注重在法律服务工作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抓好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不断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要求。一是推动建立以律师服务为主的完备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打造“三通一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省共建成100个市(区)、县(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7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835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组织5512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7966个贫困村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实现了法律顾问在贫困村(社区)的全覆盖。二是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法律援助。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惠民行动”和具体案件的办理,让法律援助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困难群众。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449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2亿元,提供法律咨询11.08万人次,司法部工作简报专刊推介了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做法。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把握引导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融法、理、情于一体,引导和支持人们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积极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组。和省电视台联合举办“帮忙有一套”电视栏目120期,讲解人民调解典型案例120件,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自主选择人民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
(据厅教育培训处提供信息整理)
省司法厅三项举措全力支持自贸区建设
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9号)要求,省司法厅迅速行动,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项目资源,以三项举措全力支持自贸区建设。
一、坚持把放权作为支持自贸区建设最为重要的举措,加强沟通对接,做到放得下
多次主动与各自贸区管委会联系,指导各管委会研究制定承接方案,并通过电话联络、召开对接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与自贸(试验)区各管委会进行了工作对接,就能否承接、承接项目、承接内容等具体承接事项达成了共识,并于6月27日分别与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经开区、港务区、浐灞生态区5个管委会签订行政管理事项委托协议,6月30日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委托协议。至此,省司法厅7项行政管理事项全部完成委托。
二、结合自贸区各管委会工作实际,强化业务指导,确保接得住
省司法厅及时组织召开对接培训会,传达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工作,省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就委托事项涉及的法律依据、规定要件、规范流程及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各管会提出的具体审批和备案事项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业务指导,确保了自贸区管委会使相关机构能够在短期内独立开展行政管理相关业务,具备实际服务能力。
三、继续加强工作指导,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管得好
完成委托事项下放后,省司法厅全力协助自贸区管委会制定配套工作制度,明确管理部门、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监督方法。全面梳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办事流程、办理条件和需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积极向省审改办建议,加强自贸区相关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自贸区司法行政管理工作不断线,标准质量不降低。
(据厅法制研究处提供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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