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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要情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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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1 09:01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工作动态】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与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师协会举行合作签约仪式

【工作交流】
  陕西法律援助三举措助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工作动态】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与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师协会举行合作签约仪式

  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与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师协会举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聘请律师志愿者签约仪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杜航伟出席仪式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王永明,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艾平,省律师协会会长韩永安等有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张明主持会议。
  张述元在讲话中指出,举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聘请律师志愿者签约仪式,是第六巡回法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六巡自挂牌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新机制,致力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关系,邀请律师志愿者提供法律服务500多人次,接待来访群众1000多人次,咨询案件1000多件,实现了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交融共享、良性互动,受到了来访人员的普遍欢迎,使人民群众对接访工作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践证明,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工作,能够有效化解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矛盾问题。此次与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师协会签约,进一步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义务和服务方式,内容丰富,措施得当,为持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希望三方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加强沟通与合作,深刻领会改革发展中的使命担当,把律师参与法院矛盾化解工作作为推进信访工作的一个切入点和创新点,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为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共同努力。
  杜航伟在讲话中指出,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第六巡回法庭举行聘请律师志愿者签约仪式,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对维护陕西司法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六巡成立一年多来,不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取得了显著成绩。六巡落户三秦百姓家门口,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陕西政法工作、司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这次签约,必将对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一是要充分认识配合支持第六巡回法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各类纠纷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行动自觉,为陕西实施“五新”战略、奋力追赶超越创造更高效的法治途径。二是要把这次签约作为我省律师行业与第六巡回法庭深度合作、深入交流的宝贵机会,认真学习六巡法官优良的政治品格、深厚的专业素养、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推动新时代我省律师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三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工作中,以扎实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全力化解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法治陕西建设向更强目标迈进。
  乌永陶在致辞中对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领导出席会议并指导工作表示衷心感谢,表示将严格落实有关指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服务、支持和保障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第六巡回法庭依法公正开展审判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
  韩永安在致辞中表示,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标志着陕西省律师协会与第六巡回法庭携手合作的大门将正式开启。省律师协会一定会加强对全体值班律师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律师参与诉讼服务和矛盾化解工作顺利开展。
  签约仪式上,第六巡回法庭介绍了开展诉讼服务律师志愿者工作情况,宣读了《关于颁发律师志愿者团队聘书的决定》,张述元为诉讼服务志愿者和诉讼服务志愿团队颁发聘书。张明、乌永陶与韩永安代表三方共同签订了《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律师协会合作协议书》。两名律师志愿者代表进行发言,一致表示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本次签约后,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将选派113名律师担任第六巡回法庭诉讼服务志愿者,在第六巡回法庭担负日常值班工作。(据省律师协会提供信息整理)
  【工作交流】

陕西法律援助三举措助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春节临近,省司法厅认真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前司法行政服务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春节前的重要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确保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
  一、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结合“七五”普法,不断加大面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力度,着重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春节前夕,利用农民工返乡时机,集中时间采取法律宣传进村组、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制讲座;在城市,利用劳务市场、车站广场等农民工密集区域,设立法律服务宣传站点,免费发放农民工适用的《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工维权案例》等法律手册和资料,将农民工维权的行政途径、法律途径和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明白无误地告知农民工,提高他们依法维权能力,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途径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二是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使其明确非法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三是创新宣传形式。着眼于实际效果,在岁末年初、重大节假日等时段,采用报纸、杂志、墙报、电台、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充分运用农民工欠薪典型案例,以农民工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方式开展释法宣传,扩大农民工维权法制宣传范围,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拓展服务举措,提供法律援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存在的维权意识淡薄、用工不签合同、讨薪没有证据等问题,创新服务举措,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一是通过宣传咨询等方式引导农民工通过行政手段讨薪。对那些不知道如何向老板索要工资的农民工,要依法引导他们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查清用人单位的主体名称,保留用工合同,保存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对那些已有相关证据的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他们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进行非诉讼调解。二是为农民工讨薪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大力推行便民措施,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积极入村、入社区、入工地,主动上门服务,对有证据证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制度,指定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负责电话接听、接待来访和案件承办工作,做到热情接待、及时指派、及时办理,尽最大努力为他们讨回工资。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简化受理程序,不审查经济状况,快速办理。对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拿不到工钱的农民工,因故无法出具身份证的,先行受理,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省、市农民工律师维权工作站的作用,指派业务强、素质高的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援助,组建专业化农民工法律服务团队,推行点援制服务。三是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大力开展涉及农民工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对农民工劳动争议,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方法,及时就地依法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7〕96号)和省上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了为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相关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确保在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达标、不丢分。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组织网络。在乡镇司法所、行业部门、城乡劳动力市场等农民工集中区域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作用,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对可能出现农民工讨薪的重大案件、矛盾易转化、易激化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以防止事态扩大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和影响。四是加大农民工维权保障力度。积极主动地与劳动保障、信访、工会等部门联系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情况沟通、工作会商和协作机制,努力促进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的解决。
  2017年12月至今,全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案件780件,受援人886人,实际追讨金额766万,接受农民工法律咨询2650人次,有效维护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据厅法律援助处提供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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