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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要情2017年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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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30 11:11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工作动态】
     我省出台《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意见》

【工作交流】
    让警务督察成为“强力助推器”
    ──省汉江监狱发挥警务督察作用助力监狱整体工作追赶超越

【工作动态】

我省出台《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提升陕西“七五”普法的质量和水平。
    《意见》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落实“七五”普法的主要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创新举措。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主要载体,创造性地提出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构建动态考核平台、优化法治创建体系、夯实普法主体责任等五大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普法工作“瓶颈”,为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力支撑。
    《意见》指出,全省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为引领,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和“五新”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和法治陕西建设,借助“一个载体”(即:互联网+普法依法治理)、实施“五大举措”,助推我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档升级,保障“七五”普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意见》明确,实施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要坚持科学谋划,与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法律精准扶贫工作相衔接;要坚持科技引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服务群众,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坚持文化特色,注重挖掘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和法治人文历史的丰富内涵,彰显地方特色文化与创新法治文化融合发展,高标准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
    《意见》指出,全省各级各单位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新时代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快乐学法游戏平台和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等新媒体新技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搭建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平台载体,因地制宜,按照不同标准,打造省、市(区)、县(市区)、乡、村(社区)五级法治文化阵地,坚持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相结合,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大量植入法治文化元素,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构建动态考核平台,加快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创建动态管理考评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优化法治创建体系,制定完善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指导标准,不断扩大法治创建活动的覆盖面;要夯实普法主体责任,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抓手,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考核,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总结推广黄龙、扶风县法门镇法治建设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全面开启我省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新的伟大征程。(据厅法制宣传处信息整理)

【工作动态】

让警务督察成为“强力助推器”
──省汉江监狱发挥警务督察作用助力监狱整体工作追赶超越

    近年来,省汉江监狱警务督察工作以“双核四驱”发展战略和“五聚焦五突破”发展思路为引领,以实现警察规范履职,政务、执法和监狱管理工作务实高效为目标,不断增强警察规范履职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使警察规范履职成为职业习惯,形成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有效维护了监狱安全稳定。
    一、提升站位、深化认识,积极发挥警务督察“助推器”作用
    一是提升站位、高度重视。监狱在警务督察机构设置上,由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主管警务督察工作,警务督察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从警多年、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警察出任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警务督察工作受监狱党委直接领导,向监狱党委汇报工作。组织机构、领导配置、科室职能等方面的高定位,凸显了警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性,为警务督察工作的强力推进创造了政治条件和组织条件。
    二是创造条件、大力支持。自警务督察工作开展以来,监狱党委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警务督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在警力配置上,抽调作风过硬、原则性强的干警入职警务督察大队,在办公设施、器材配备方面,突出信息化、全天候、实战化的特点,配备录音、摄像、车辆、金属探测器、酒精测试仪、警械器材等;在执行制度方面,各级领导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制度约束,用实际行动配合支持警务督察工作,为全监警务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强力推进创造了条件、营造了氛围。
    三是深入谋划、全面提升。针对警务督察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深入谋划、全面推进警务督察,对执法环节的严肃性、程序性进行督察,对罪犯三大现场、警察规范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政务工作的时效性进行督察,真正体现了警务督察效能,充分发挥了警务督察“助推器”作用。
    二、贴近实际、严格督察,积极发挥警务督察“风向标”作用
    一是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着眼工作衔接,提升细节管理成效。采取日常督察、重点督察、专项督察、网络视频督察等不同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调研了解、现场录像、调阅监控录像等方法,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督察相结合,逐级分析报告与督察联席会议相结合,通报整改与跟踪督察相结合,对警容风纪、执法执勤、岗位履职、现场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隐患、设施运转、党委决策部署的执行、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等监狱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有效督察,形成“查、纠、防、改、考”五项工作机制。丰富督察内容,紧扣工作细节,在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的背景下,通过工作环节及时衔接和细节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闭环和无死角。
    二是以提高督察实效为目标,紧盯问题整改,确保督察不走过场。警务督察工作要消灭的是警察的不良职业行为,针对的是那些难点、关键点、关键人和关键时段。为此,监狱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由责任单位领导在警务督察现场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并向问题单位及当日带班领导下发整改通知书或消除隐患通知书等,落实整改责任到人。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警务督察“裁判”与“教练”双重职能,既指出问题、深析原因,又落实整改责任,做到“三查”“七对”,即对照法律规定、对照法规要求、对照制度规定、对照操作规程、对照人员职责、对照问题轻重、对照责任大小,查深、查细、查准,对整改工作积极跟踪督察、动态监督,杜绝问题反复发生、屡禁不止,确保整改成效。
    三是充分运用督察结果,强化规范履职,督促干警养成良好习惯。监狱依据目标责任管理量化考核办法,把警务督察检查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明确督察考评的目标、内容、考核权重和程序要求,将各级督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监狱平时、季度、年度目标责任量化考核之中,与单位和个人的政治、经济利益挂钩,实施奖罚兑现,对督察整改任务较重的单位实施考评末位警示,对责任单位领导实施诫勉谈话问责。同时,对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警察执法规范和监狱相关管理规定,提交政工、纪检部门落实处理。对政工、纪检部门的处理是否及时、适用制度是否正确,也一并纳入警务督察工作范围,有力强化了警察的岗位责任意识,激发了工作热情和干劲,形成了“督察就是服务全局、督察就是消除隐患、督察就是狠抓落实”的共识,确保了安全稳定目标的实现。
    三、提升素质、规范履职,努力打造过硬警务督察工作队伍
    一是参行不越权。警务督察工作涉及部门多,涵盖范围广,在履行警务督察职责时,不越权行使属于被督察部门或被督察警察的工作职权。督察的目的是对被督察部门或被督察人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按照警务督察工作规范督促处理发现的问题,绝不能越俎代庖,代替被督察部门或被督察人履行职责。
    二是谏言不谋私。警务督察工作中经常会发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同问题需要向不同部门通报,有的问题还需要提交监狱党委研究决策。在汇报、通报问题时,实事求是,对事不对人,既不夸大事实,也不隐瞒不报,提出的建议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工作,不因发现干警问题而挟私报复,不利用工作机会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个人利益,真正体现公平公正。
    三是纠偏不失德。在警务督察工作中,针对不能规范履职的情形,在进行批评指正时,做到文明督察、以理服人,真诚帮助被督察者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合理的整改方案,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为出发点,展示警务督察人员的良好素质。(据厅警务督察处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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