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陕西在全国率先启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
【工作交流】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建立联检联察工作机制
【工作动态】
陕西在全国率先启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提高律师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决定在内蒙古、上海、安徽、陕西等地律师行业,选择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9个专业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
陕西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的4个省区之一,动手早,行动快,接受试点任务后,省司法厅迅速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从4月起,聘请专家学者、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研,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六次,认真研究起草试点办法和评价标准,前后讨论、修改十余次,数易其稿,形成最终方案,并报经司法部批准通过。并于8月底召开试点工作部署动员大会,全面安排全省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选择在19个规模较大的省直律师事务所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试点具体工作由省律师协会组织实施。
动员部署会后,省律师协会迅即组织成立了评审小组、复核委员会和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计划安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根据实施计划和部署安排,全省律师专业化水平评价试点工作从8月底启动,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推进完成。第一阶段从8月底开始,为动员部署、正式启动阶段;第二阶段是从9月份开始,为全面铺开、个人申报阶段;第三阶段安排在10月份,为集中评审、分组实施阶段;第四阶段是在11月份,为研究审定、公示颁证阶段。目前,试点工作已全面铺开,第二阶段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扎实推进。
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遵循律师队伍建设规律,建立健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实践,将对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提高广大律师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陕西经济社会“追赶超越”产生积极影响。
省司法厅将认真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自觉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评审标准,认真完善并遵循评审工作程序和规范,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同时,将不断完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评审、复核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专业水平评价在律师行业专业化发展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律师踊跃参与,不断推动我省律师工作始终坚持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之路。
(据省律师协会信息整理)
【工作交流】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建立联检联察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省戒毒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对监狱戒毒场所进行督察检查的通知》要求,积极适应场所发展形势,建立了警务督察联检联察工作机制,有力地拓展、延伸、强化了警务督察工作职能,对监督检查戒毒民警规范执法、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构建“大安全、大规范、大戒治、大提升”工作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理顺机构,强化职能
省戒毒管理局坚持把警务督察工作作为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杀手锏”,把警务督察队伍作为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排头兵”,摆上议事日程,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考评,常抓不懈。不断在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科学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强化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局、所两级警务督察面对有限环境、有限条件、有限警力,克服困难,主动作为,赢得了局、所两级党委对警务督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实现了在健全组织机构和配齐配强警务督察人员上的不断优化。局成立了警务督察支队,按机关内设机构管理运行,全系统共配备警务督察大队长12人,配备经验丰富的处级非领导干部等专职督察人员30人。督察专职人员与政工、管理、教育、生产、生卫、警戒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真正实现了管理、督察、整改的有机衔接,解决了以往“管、查、改”的脱节问题,强化了职能作用,为有效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整合力量,联检联察
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以警务督察工作为场所安全稳定的抓手,在局、所两级建立了警务督察联检联察工作机制,成立了联检联察领导小组,整合力量、联合督察、综合发力,既加强了警务督察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联动、联检联察,也促进了“大管理”“大安全”格局的构建。督察工作坚持“十必查”,即:所政管理必查、教育矫治必查、生产现场必查、卫生防疫必查、监控安防必查、民警思想必查,制度落实必查、警戒护卫必查、消防工作必查、机关作风必查,收到了明显的警示和整改效果。对督察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并责令相关职能科室跟踪复查督察,确保整改到位。8月14日至24日,省局警务督察支队与局业务部门组成两个联检联察小组,对全省11个戒毒所的管理、生产及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发现隐患和问题283个,分别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所已整改279个,剩余4个正在限期整改当中,有效维护了场所安全稳定。事实证明,联检联察工作,从管人到管物、从管思想到管业务,从管执法到管规范,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警务督察网络,有效发挥了警务督察及联检联察“监督、查纠、防范、保障”的职能作用,为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联检联察,常态运行
按照省局安排部署,局、所两级警务督察联检联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制定了联检联察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细化了联检联察的内容,确定了联检联察的方式方法,并对联检联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局制定了《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联检联察实施办法》,建立了局、所、队“三级督察”工作模式,积极推进警务督察工作常态化。《办法》明确规定局联检办每月确定一个专项督察内容,每季度对全系统场所安全工作督察一遍,并下发联检联察通报;各戒毒所坚持日常督察每周不少于2次,三级督察联动每月不少于1次;严格按督前计划、组织实施、督察通报、整改提高、考核评价五个环节,完善了各个阶段的工作标准,确保了现场督察工作规范有序。通过常态化警务督察,不仅有效消除了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堵塞安全漏洞,规避执法风险,而且激发了民警爱警护警为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热情,促使民警队伍的思想、工作、作风、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有力维护了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据省戒毒管理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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