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省司法厅出台十条措施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基层工作】
专项行动初战告捷 查获归案五名逃犯
【工作动态】
省司法厅出台十条措施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的部署要求和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新时代陕西改革开放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省司法厅研究制订了《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
一是积极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举办全省执法部门和单位学习宣传《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网络知识大赛,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00场次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三是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营商环境专席专栏。在12348热线市级平台设立服务民商事咨询的专门坐席,开通服务营商环境的“专家门诊”,安排熟悉民商事法律的资深律师定期坐诊,为上门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在12348陕西法网开设专门栏目,发布中省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讲话精神、工作动态等,提供营商环境问题专家咨询,督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地。
四是提高自贸区设立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申请审批效率。将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准入许可初审权限由市级司法局扩大到自贸区主管业务部门。自贸区申报设立律师事务所、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在自贸区设立分所、外国律师事务所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在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期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期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五是建立法律服务事项“只跑一次、当日办结”工作机制。推进“只跑一次”公证法律服务,在汉唐公证处、西安市公证处、莲湖区公证处开展出生、身份、曾用名、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证书(执照)、文本相符等“只跑一次公证”,根据当事人要求代为办理公证书、调查取证和上门送达公证书等服务。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实行当日办结工作制,确保办事群众当日提交申请、当日完成咨询。法律援助申请从提出到受理指派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六是组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分团。在全省经济社会法律服务团组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分团,指导律师事务所与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结对服务。在西安市中院、延安市中院、雁塔区法院设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室和服务窗口,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债权债务纠纷解决法律服务。
七是设立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平台。在自贸区、高新区、港务区及24个重点县域工业园设立司法行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平台,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助力企业降低经营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八是为企业、市场主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备法律顾问。制定出台《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及时为各类企业、市场主体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配齐配强顾问律师,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九是建立涉企纠纷解决机制。组建重点行业纠纷调解团队,在易引发矛盾冲突和纠纷的劳资、消费、物业、职工维权、交通事故、工商联等重点行业领域,探索组建专业化调解团队,及时解决可能影响营商环境的矛盾纠纷。
十是支持设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积极协助配合省贸促会在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促进和完善自贸区法治环境建设。(据厅法制研究处提供信息整理)
【基层工作】
专项行动初战告捷 查获归案五名逃犯
按照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关于运用人像比对清查监狱服刑在逃人员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省监狱管理局周密部署,快速行动。3月份以来,全省监狱系统共捕回历年在逃罪犯2名,逃犯主动投案1名,查证保外就医脱管罪犯死亡1名,查获外省籍逃犯1名,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效果。
一、高度重视,信息快递
在接到部局通知当天,省监狱管理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行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拟定实施方案,并于次日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各监狱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全力作为。各监狱均由分管领导亲抓其事,调兵遣将,内查外调,多方投入,形成专项行动积极态势。从2月初开始,各监狱即组织得力人员,加班加点收集人像信息,分阶段保质保量报送省局。2月5日,省局报送省公安厅刑侦局人像比对信息3835条;3月20日,报送2244条;5月1日,报送31905条。至此,已按期全面完成人像收集及信息报送任务,保障了专项行动有力推进。
二、深入一线,主动出击
专项行动的主要动作是人像比对,为早日捕回在逃罪犯,各监狱把比对与追逃有机结合,多管齐下,适时出击,一举捕回两名逃犯。
西安监狱把专项行动作为助力追逃的重大举措,经认真梳理,将逃犯宋亚训作为主要追捕目标。4月初,监狱派员前往周至县宋犯村中,多方问讯,公开悬赏,终获得“村里去新疆收棉花的年轻人见过宋亚训”的情报。监狱迅速反馈公安机关,经人像比对并确认后,监狱派4名警察赶赴新疆,4月8日将宋犯捕获。
延安监狱罪犯常继生,脱逃已达30年,其档案资料大都不全,故数次追捕未果。专项行动开始后,监狱派得力人员到常犯原籍佳县,走访原办案、审判机关,一一查访亲属故友,终于在一名退休警察处打听到佳县看守所可能有常犯的相关信息资料。监狱迅即反馈公安机关,经人像识别和指纹比对,锁定常犯藏身之地,于4月19日将其抓获。
三、政策释疑,法律攻心
延安监狱一直将追逃工作当作经常性紧迫任务,穷追不舍,紧抓不放。专项活动开始后,监狱对现有逃犯重新查档,发放协查通报,协同公安机关走村入户收集线索。监狱在掌握有关线索后,重点对逃犯白二娃家人做思想工作,两次上门讲法律,讲政策,促使白犯家人放下思想包袱,解开心中疙瘩,实心规劝白犯相信政府。4月17日,脱逃25年的白犯在家人陪同下,主动向延安监狱投案自首。
渭南监狱在追捕逃犯赵新怀过程中,五次派员赴延安等地调查取证,终查得赵犯确已死亡的讯息。由于赵犯死亡后,其家人未通知监狱和当地公安机关,私自将赵犯安葬,且拒绝公安机关开棺提取DNA样本,因无法验证死者身份,致查证未果。为此,监狱模拟证据链逐条核查,确定以公安机关没有注销赵犯户籍为突破口,经宣讲政策,耐心沟通,赵犯家人终于积极配合,找全证人证据。4月8日,延安市公安机关审查通过了赵犯家人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依法注销了赵犯户籍。渭南监狱随即也从网上撤销了赵犯信息。
四、互相携手,技侦助力
在专项行动开始,各监狱即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机关,认真通报案情,逐一排查线索,共同商定追逃工作的步骤和措施。相关单位在人像识别、指纹比对、资料查阅、网上查缉、技术侦查等各个方面,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尤其是省公安厅刑侦局派出得力干警,与西安监狱警察一起赶赴新疆,在追捕押解逃犯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3月15日,汉江监狱在配合安徽金寨县公安局提审罪犯陆培忠时,发现陆犯较平时神色不定,疑点重重。监狱狱侦警察即与金寨县公安局提审人员一起,将留存的陆犯相片与DNA在公安机关的相关系统中进行碰撞和比对。在事实面前,陆犯终于交待他不是陆培忠,是冒用了在交通事故中已死亡的陆的身份,其真实身份是江西永丰人史方桂。经监狱狱侦警察和提审人员深入讯问,“陆犯”承认了自己就是2009年江西一起命案的嫌疑人。3月29日,监狱将刑满释放的“陆培忠”正式移交公安机关。(据省监狱管理局提供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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