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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要情2018年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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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7 14:11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工作交流】

  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基层工作】

  落实“三个到位” 坚持“三个结合”着力构建调访工作大格局

【工作交流】

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党组在西安联合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近年来我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经验,就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和推进会精神,推进新时代我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省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副书记康宏任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李艾平出席会议,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陈刃主持会议。

  王永明指出,近年来,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制度建设为先导,以思想建设为重点,有力推动实现了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工作的全覆盖,提高了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夯实了党建工作基础,引领全省广大律师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建设、保障服务民生、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 

  王永明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这个核心,把党的领导真正落实到律师工作的各个方面;牢牢把握以党建促发展这个关键,把党的领导真正落实到律师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部环节;牢牢把握追赶超越这个主题,组织广大律师充分发职能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服务保障。

  王永明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三年工作目标,着力提升党建全覆盖的有效性,着力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奋力推进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取得新发展;要立足科学规范,积极探索创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建设,立足有效管用,积极创新律师行业党建方式方法,立足时代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模式,努力推动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现新突破;要强化党建引领,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围绕维护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强化领导责任、统筹协调,加强政策保障和宣传引导,全面提高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康宏任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的召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力推进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覆盖质量;要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管好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发展壮大党员人才队伍;要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和力量,坚持把行业党建与行业管理相结合起来,落实党建工作基础保障。

  座谈会上,宝鸡市委组织部、西安市司法局党组、榆林市律师行业党委和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等6家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会议印发了安康市委组织部等7家单位的书面交流材料。各市(区)委组织部领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相关负责同志,各市(区)司法局长、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律师管理科(处)长、律师协会会长、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主任代表,西咸新区综治局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代表近100多人参加会议。(据厅律师公证管理处提供信息整理)

【基层工作】

  落实“三个到位”  坚持“三个结合”着力构建调访工作大格局

  按照中央、省、市安排,宝鸡市凤翔县紧紧围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明确任务、创新机制,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格局。 

  一、落实“三到位”,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

  (一)责任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了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牵头的大格局。

  (二)网络覆盖到位。县司法局依托县法律诊所在信访大厅设立派驻县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2个镇依托法律诊室、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访调办公室,聘请2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县村、社区依托法律驿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立访调室。全县村(社区)共聘请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64名,做到了组织、阵地、人员、报酬、保障五落实。建立了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建立了全县律师、法学会会员“人才库”;组建了由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和接访干部组成的“智囊团”。形成了覆盖县、镇、村(社区)三级的立体式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网络。

  (三)管理制度到位。针对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定了一保障两制度三办法管理制度。一是保障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费,办案补贴经费;两制度即学习制度、培训制度;三办法即聘用办法、考评办法、奖励办法。现已对全县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两次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站位、工作水平、调解能力,夯实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基础。

  二、坚持“三结合”,形成合力化解大格局

  (一)接访与政策宣传相结合。县局要求人民调解员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接访时要做到“四要”。一要控制好上访人的激动情绪;二要耐心倾听上访人的诉求;三要做好登记、归类、备案;四要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和《信访条例》,努力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劝访与正面引导相结合。人民调解员参与劝访中要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情感,做到注重情感不丢失原则,坚持原则不缺少感情投入;注重政策,在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大前提下开展工作,为上访人宣传政策,正面引导,解决误区,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注重实效,不讲大话、不讲空话、不讲做不到的话,使上访人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从而达到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信访问题的目的。

  (三)访调与消除隐患相结合。在由信访导入调解案件的调处中坚持找准切入点,打开突破口,把握落脚点。既加大调处力度,又与多部门联动解决信访矛盾纠纷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重大疑难纠纷。是访调与消除隐患紧紧联系在一起,防止因热点、难点问题的蔓延造成新的上访。

  三、抓好“三协调”,创新衔接联动大格局

  (一)协调县法律诊所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县局通过邀请县人才库会员参与,发挥了“智囊团”的作用,共同帮助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成功化解了某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发生的工程质量等5起纠纷。

  (二)协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依据法律法规主持调解,化解了大量常见纠纷,形成了防调对接,防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由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伤害等事故纠纷9起,防止了矛盾激化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三)协调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变上访为下访;二是变被动为主动;三是变稳控为调处。凤翔县王某女儿猝死一案,家属从1998年开始,到镇、县、市、省、京多次上访,时间长达20余年。今年来,联合调查组变上访为下防,在王某所在村进行法治宣传,召开座谈会3次,与王某交底交心6次,指出途径,调解员积极主动参与调解。最终通过调解协商,王某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息诉罢访承诺书,20余年的信访积案得到一次性彻底解决。

  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以来,凤翔县接待上访73人次,劝访5起49人次,开展法律咨询37人次,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积案12件,为上访人提出建设性建议7条。做到上访案件发现在基层,稳控在基层,化解在基层,筑牢了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据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宝鸡市司法局提供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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