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宪法进机关”主题宣传活动暨第九届“与法同行”新媒体宪法知识大赛在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成功举办
陕西人民调解工作步入全国第一方阵
【工作动态】
“宪法进机关”主题宣传活动暨第九届“与法同行”新媒体宪法知识大赛在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成功举办
5月15日,“宪法进机关”主题宣传活动暨第九届“与法同行”新媒体宪法知识大赛在陕西省政府会议厅举办。省政府秘书长方玮峰、省委普法办主任、厅长王永明,省政府办公厅专职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任步学,省委普法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石成军、崔宝泉等领导莅临现场观摩比赛。
参加比赛的选手由省政府办公厅选派的30位党员干部组成。大家利用新媒体快乐普法平台进行比拼,现场掌声阵阵,气氛热烈。一轮过后,六位参赛者顺利晋级PK赛。经过激烈竞争,来自党工团党支部的毛乾峰获得本次比赛冠军。
任步学指出,举办宪法进机关主题宣传和与法同行知识竞赛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好形式,是贯彻落实省委胡和平书记“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忠实崇尚、自觉遵守、坚定捍卫宪法,为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指示的实际行动,也是加强普法教育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他强调,通过此次活动,省政府办公厅的同志们将会更加深刻地领会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积极地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王永明在观摩比赛后给予点评,他说,新媒体快乐普法平台作为新型普法载体,以‘互联网+’的形式将普法潜移默化的融入到了每个人的生活,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引导每一位公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并以“大数据管理平台”为核心,协助普法主体单位通过后台各项数据,精确掌握本系统、本区域人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度、知晓率,从而帮助其在普法过程中及时对普法重点做出调整。这种创新的普法形式,对陕西乃至全国的普法进程都具有借鉴意义。
赛后,王永明还为获胜选手颁发了证书和奖品,向省政府办公厅赠送了新修改的《宪法》单行读本。
“快乐普法”是陕西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研发的新媒体普法平台。平台以“互联网游戏+大数据后台”为呈现形式,所有普法对象都可以免费下载“快乐普法”APP,运用游戏语言、动漫人物,在游戏规则里轻松学法。依托“快乐普法”平台,各市(区)也在积极开展第九届“与法同行”新媒体宪法知识大赛,通过新媒体、新阵地,不断提升宣传教育效果,在全省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宪法的新高潮。(据厅法制宣传处提供信息整理)
陕西人民调解工作步入全国第一方阵
5月10日至11日,在浙江温州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我省西安市司法局基层处等17个集体和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一坊社区调委会主任周建玲等30名个人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的典型经验作了交流发言,我省提升人民调解法治化、专职化、规范化水平的经验受到了司法部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近年来,省厅紧紧围绕“服务全省大局,建设法治陕西”这个主线,以创新促发展,以探索求突破,对解决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着力破解“四大难题”,队伍法治化建设实现新突破
省厅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法治强规范,以法治促保障,率先在全国出台《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以省政府令颁布实施,为人民调解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一是着力破解队伍不稳定难题。《办法》从人民调解员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工作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增强了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从制度层面有力保障了队伍的稳定。二是着力破解人员结构不合理难题。《办法》明确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定位,对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着力破解队伍管理难题。《办法》规定了人民调解协会依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实行分类登记和动态管理,同时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和授权的人民调解协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履行对人民调解员的日常培训和考核等职责。四是着力破解补贴标准落实难题。《办法》明确了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的发放方式、补贴标准,规定了补贴下线。《办法》实施以来,全省93%的县(市、区)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补贴标准有效落实,极大激发和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健全完善“五项机制”,队伍专职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加快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是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人民调解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省厅着力在健全完善“五项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健全人才选拔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不断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注重把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和会做群众工作的年轻优秀人才,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等吸收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并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使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逐步优化。二是健全人员培训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制度,突出专业知识、法律政策和调解技能培训。通过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旁听法院庭审和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形式,促使其从“专职”到“专家”的转变。三是健全等级评定机制。探索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将等级评定与薪酬保障挂钓,实行评聘分离,为人民调解员提供一定的职业发展空间。四是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对岗前培训、继任培训合格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登记备案,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对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定身份、定职责、定待遇的“三定”方式予以稳定,确保专职专用,真正做到“术业有专攻”。五是健全考评激励机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简便实用、权责一致的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形成素质考评、实绩评估、群众评议相结合的考评激励制度,以考核结果作为调解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大力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人民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项机制”的健全完善,使全省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提高到18%,5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专业人才比例分别提高20%、25%和11%,3年共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12万余人次,有力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
三、突出抓好“四个环节”,协会规范化建设呈现新格局
截至2017年底,全省12个地市、107个县(区)人民调解协会建成率均达100%,实现了2015年提出的省市县三级协会全覆盖的目标。通过加强协会建设,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协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一是抓好“选配人员”环节。将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管理水平的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协会理事会人选视野,按照“集体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程序推荐产生常务理事会人选,选齐配强协会班子。二是抓好“经费保障”环节。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支持协会工作。同时,通过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募集资金,确保协会经费保障到位。三是抓好“制度建立”环节。各地协会普遍建立了选举、议事、财务、培训和表彰奖励等一系列制度,为推进协会各项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可靠保障。四是抓好“职能发挥”环节。2017年来,全省各协会共组织培训360期,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6000余人,举办演讲比赛、征文等专题活动120场,会员维权50余起,使协会在行业管理、会员维权、工作交流等方面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年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并成功调处各类纠纷38.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5680件,实现了“一升三降”的预期目标,即调处矛盾纠纷总量上升23%,全省群体性事件、来省集体访、进京非正常访分别下降16%、17%和38%,有力维护了全省和谐稳定。(据厅基层工作指导处提供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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