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
陕西省延安戒毒所大力弘扬延安精神 走好新时代戒毒人员思想道德教育“三大步伐”
【调查研究】
陕西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探索与实践
【基层工作】
陕西省延安戒毒所大力弘扬延安精神 走好新时代戒毒人员思想道德教育“三大步伐”
近年来,陕西省延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围绕教育矫治戒毒人员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社会合格公民的根本任务,充分利用延安精神发祥地这一独特资源优势,推进延安精神进戒毒所、进课堂、进头脑,抓好戒毒人员思想道德教育,稳步走好教育矫治工作“三大步伐”。
主题教育与红色文化教育“齐步走”。省延安戒毒所针对戒毒人员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薄弱的意志力,积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在戒毒人员中大力推进“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新生报》刊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故事,开展征文比赛、读书交流、演讲比赛、观看教育影片等活动;组织戒毒人员收看《全国道德模范颁奖晚会》和全国“两会”,开展“讲述身边的‘雷锋’故事”“为父亲母亲洗脚”等活动,让戒毒人员感受典型引路的力量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做人道理,帮助他们学会感恩,铭记责任,修复家庭关系,按照社会主义道德标准要求,努力矫正自己的思想及行为。同时,省延安戒毒所利用延安红色资源丰富,红色文化具有独特的育人功能,积极行动,加强与“八一”敬老院及延安革命纪念馆、西北局旧址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的联系,邀请老红军战士、纪念馆解说员来所讲解延安精神,将延安精神教育贯穿于戒毒人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始终,触及灵魂、震撼心灵、以文化人,教育陶冶情操、升华感情、坚定信念,帮助他们摆脱对毒品的心理依赖。
建设队伍让民警教师“正步走”。省延安戒毒所为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多措并举加强民警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民警赴梁家河、延安学习书院感受习近平总书记七年知青岁月,感悟“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和情怀,接受理想信念教育,提升民警自身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素养,达到思想道德教育教学既重言传更重身教的良好效果。大力支持民警积极参加教师资格培训及考试,对考取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政策性奖励;为兼职民警教师颁发聘书,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开展“精品课堂”赛教活动,激励教师们挖掘和弘扬延安精神的时代内涵,发挥其凝聚人心、战胜困难、开拓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准备好每一个教案、讲好每一节课、开展好每一项教育活动,使他们在开展教育矫治工作时昂首挺胸“正步走”。
活化形式让思想道德“跑步走”。省延安戒毒所将延安精神教育引入思想道德教育教学课堂,指导人生道路的价值工具,通过引导戒毒人员对“昨天”艰苦生活的回顾,教育他们能更好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追逐“明天”的伟大梦想,自我反省、自我矫治和自我重塑,加快回归社会的步伐,提高教育矫治效果。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补齐工作短板,严格落实《教育矫治周安排表》,充分利用饭前、饭后、熄灯前、起床后等碎片化时间和探访日、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完成教育任务,确保教育矫治时间和任务的落实。民警教师充分挖掘红色资源,讲述烈士英雄事迹,播放王家坪革命纪念馆、枣园、杨家岭革命旧居等处的影像资料,图文并茂的教学内容,激发了戒毒人员的戒毒决心和意志。作为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实习基地和宝塔区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省延安戒毒所还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现身说法活动,抓好青少年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为全民普法担当尽责,促进戒毒教育工作走向社会化,实现思想政治教育“跑步走”。(据省戒毒管理局提供信息整理)
【调查研究】
陕西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探索与实践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历史渊源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源于1986年开始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5年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实行统一考试。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2001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下发《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2002年,司法部要求公证员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同年起,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考试合并为国家司法考试。并于2002年9月举办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截止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施历经16年。
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明确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2017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考试的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以及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为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供了法律依据。2018年4月29日,司法部公布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这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第一部规章,是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总章程,标志着国家司法考试发展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也成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元年,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范围从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扩展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九类人员。
从历史渊源可以看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律师行业内的资格考试,演变为国家司法考试,发展到今天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内容涵盖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以及法律职业道德,考试科目从四科改为三科,考试形式从传统纸笔考试发展到计算机化考试,我省考试人数增至上万人,考试报名的学历条件从2018年4月28日后更加严格。全省2002年以来,共报名199228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7860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和实施,为我省选拔和储备大量合格法律人才,为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我省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客观题考试报名17094人,共设置西安、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7个考区,22个考点,275个考场,实际参考13181人,缺考3913人,参考率百分之77.11。主观题考试报名5321人,共设置西安、咸阳、延安、汉中4个考区,7个考点,114个考场,实际参考5270名,参考率为百分之99.04。其中西安考区作为全国5个主观题机考试点城市之一,报名人数3357人,设4个考点,47个考场。在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党组的领导下,在公安、教育、保密、网络、电力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按照“四严四最”工作要求,以比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取得了考试安全顺利的工作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坚持抓责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省政府建立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职前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考前工作部署会。胡明朗副省长专门听取考试工作汇报并亲自检查考场,视频巡视了全省考试工作,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永明,深入到西安等考点检查指导工作,并在厅应急指挥中心全程视频巡视全省考试情况。厅长与各考区市司法局局长和省厅督考巡考组长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实了“一把手”领导责任和督考巡考责任。
二是认真履职,坚持抓组织实施。省市分别组织召开考务、督考培训工作会议,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与公安、教育、保密、网络、电力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厅领导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5人次组成25个督考巡考组,赴全省各考区开展督考巡考工作,实现了对全省考场考点的全覆盖。
三是坚守底线,坚持抓安全保密。研究制定保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负责押运试卷和保管试卷的干警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试卷保密室安排双人24小时值班,配备4名干警在保密室外围24小时巡逻。省厅对全省各考区试卷保密室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对押运试卷的车辆进行GPS定位和视频监控,确保试卷保管、分发和运送等各环节全方位管控到位。
四是从严治考,坚持抓考风考纪。在全省部署开展“守规矩、倡诚信、反作弊”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考试氛围。积极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保密等部门,切实防范、严厉打击违纪作弊行为。实施考务安全管理系统,严把替考作弊的入口关,实施“净考”措施,有效预防违纪作弊,确保考试安全。
五是严密组织,坚持抓机考试点。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八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即仿真测试数据清除要真正做到百分之百、全部考试计算机百分之百有效使用、全部考试工作人员百分之百接受培训、全部考点双电路、供电车、备用电源等保电设施百分之百配置、全部考试机百分之百安装防窥膜、全部考场百分之百实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全部考场百分之百配备监控设备能实现视频巡考、考生答题信息数据上传要做到百分之百;强化监管措施,西安考区每个考点督考巡考组由2名处长增加至4名处长;强化技术保障,督促技术服务公司为47个考场及备用考场分别配备1名技术人员;强化重点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机考设备检测、互联网管理、答题信息上传、考试数据清理等重要环节,采取表格清单式管理,确保主观题机考试点工作“零失误”。
全省各考区考试组织严密有序,安全有效,共出动保电车辆23辆,电力技术人员100余人,无线电监测车辆25辆,消防车辆25辆,公安交警等人员130余人,医疗人员50余人,电信技术人员50余人,考务工作人员2800余名,确保全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事关参加考试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要从以下四点抓紧抓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以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和勇于担当的职责使命,依法严格认真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切实配齐配强队伍,各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将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精通、有计算机基础的同志充实到考试工作队伍中来;三是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使人人肩上有担子,千斤重担大家扛;四是进一步提高实战能力,加强机考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总结全省首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经验,采取普遍培训和重点培训的方式,开展学习交流和操作演练,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业务能力,保障全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据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提供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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