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
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经验交流】
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省大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工作。目前已在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全部聘请法律顾问,乡(镇)政府覆盖52%,政府各部门也在积极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率先建立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我省是全国较早建立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省份之一。2006年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省政府法律顾问组,并于同年4月聘任第一届6名法律顾问,目前已连续聘任五届法律顾问组成员,共计40人次。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均为国内法律界有影响力的教授、律师等专家学者。为规范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组织机构,省政府设立法律顾问组办公室,负责法律顾问组的联络、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全省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省政府法律顾问组自设立以来,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省政府依法决策发挥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
二、四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初步建立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按照中、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我省已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广泛覆盖。政府重大决策及涉法事务都能认真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机制正在形成。
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逐步确立
为规范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09年,我省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并根据形势变化对规则进行两次修改完善。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拉开我省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序幕。省政府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设有法律顾问的行政机关也基本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对法律顾问的目标任务、法律顾问的条件、具体职责、设置方式、工作条件及组织管理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
法律顾问履任期间,能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参加论证会、提供法律意见书、参与诉讼等多种方式,在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立法项目讨论、拟签署的重大协议及疑难行政复议案件、信访案件、社会关注案件的处理上,积极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在政府宏观决策和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五届省政府法律顾问组成立一年多来,先后参与秦岭违建整治、西安地铁“问题电缆”后续处置工作等省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处理54件,有效防范行政风险,节约行政成本,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存在诸如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经费保障不充足等问题,需要下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更好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据省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提供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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