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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要情2019年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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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9 15:12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工作动态】

  着力发挥督察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化保障——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扎实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

【基层工作】

  找准自身定位 强化双重管理 临潼区司法局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工作动态】

着力发挥督察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化保障

——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扎实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各地区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部署,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组织在全省开展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取得良好成效。

  一、广泛深入收集问题线索。通过走访民营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关注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等信息,掌握社会和民间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座谈,收集执法司法领域的问题建议;通过听取基层执法司法机关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各种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会同专家学者、律师进行分析研判,把准工作重点和目标方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带着问题督、带着问题察,保证督察的针对性和靶向性。

  二、严密组织实施现地督察。省委依法治省办积极履行督察牵头单位职责,统筹整合各方力量,组织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参加,邀请专家学者、律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组成12个督察组,采取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办法展开督察工作。实地督察中,工作组采取走访、座谈、暗访和民意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各地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执法、司法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针对案例反映的突出问题,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一线办案人员和律师,组成案卷评阅组,按图索骥,逐项调查核实,查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确保专项督察扎实推进。

  三、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到位。督察组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属于法律或政策层面的问题,建议国家或者当地党委政府通过对法律或政策的立、改、废等方法进行完善;属于执行层面的问题,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省委依法治省办向被督察单位下发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力求纠正一批执法司法典型问题案例,向社会释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强烈信号。对问题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的,或者接到整改意见后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采取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坚持用法治打通政策的堵点痛点,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建设法治陕西提供有力保障。(据厅法治督察处提供信息整理)

【基层工作】

找准自身定位 强化双重管理

临潼区司法局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近年来,西安市临潼区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加大对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力度,找准自身定位,强化双重管理,争取支持,借力发力,充分激发基层司法所工作积极性,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新模式,构建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以我为主,协作共赢”的工作新常态,为双重管理体制注入新活力,确保司法所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理顺体制落实专编,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为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临潼区先后制定印发了《西安市临潼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乡镇、街道司法所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和《西安市临潼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理顺基层司法所体制明确司法专项编制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司法所是区司法局在全区各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司法局和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一个街道设置一个司法所”的原则,在全区23个街道设置司法所23个,司法所全部落实“立户列编”,为正科级建制。23个司法所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0个,全部由区司法局统一管理和使用。截至目前,纳入政法专项编制的57名司法助理员全部具有公务员资格。40岁以下的44人(其中30岁以下的32人),占总数的77%;大专以上学历的51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43人),占总数的89%;5人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所队伍更加趋于年轻化、专业化,队伍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提升。积极与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协调争取,为司法助理员落实了每人每月1200元的岗位津贴,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硬件软件同步提升,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2018年以来,临潼区司法局抢抓机遇,积极开展“五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在前期国债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投资30余万元,完成骊山、代王、马额、雨金、仁宗、相桥6个司法所的五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从人员、制度、档案、导视标识、办公场所、装备配备等方面进行提升和完善,并已通过市司法局检查验收,为全市司法所的创建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政府采购渠道,为各司法所配发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监控设备、移动硬盘、档案柜、空调、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防刺背心、强光手电、对讲机、录音笔等执法设备,制定了严格的财物管理制度,确保人财物的统一,为职责的充分发挥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管理,提升工作效能,修订完善《临潼区司法局司法所管理办法》《临潼区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健全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由局领导、机关科室负责人、基层司法所长参加的行政例会,重点围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和局中心工作进行汇报交流和安排部署,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改进完善、共同提高、指导督促的工作效果。修订完善《临潼区司法局司法所工作考核办法》,成立区司法局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底对全区23个司法所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进行激励奖惩,强化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探索“分工+协作”新模式,为双重管理体制注入新活力。在双重管理体制下,如何做到司法所业务工作与街道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骊山、栎阳、仁宗等司法所积极探索的“分工+协作”管理新模式,已成为临潼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主旋律。骊山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人,区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为保证司法所本职工作和街道中心工作有序开展,司法所内部进行了明确分工,由司法所所长负总责,其他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工作,做到专人专用。司法所所长在统筹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肩负街道综治、信访工作。同时,骊山司法所所长通过兼任街道综治办主任一职,充分利用综治信访工作平台,以有为争有位,为街道排忧、为群众解难,争取了所在街道和辖区群众的支持,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使司法行政工作与街道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栎阳司法所所长兼任街道综治办主任,司法所和综治办的工作人员共10人(其中司法所干部3人),日常工作中,10名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按照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街道中心工作的轻重缓急,集中兵力实施攻坚作战,无论在法制宣传、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还是治安防范大巡逻、扫黑除恶大起底等项工作中,都能够集中力量,相互借力发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栎阳司法所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区司法局和街道的大力支持,区司法局和街道共投入5万元,建成了全区第一个“审判庭式”人民调解庭,工作有声有色、有为有位。仁宗司法所创立了“所所联动”工作机制,即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协作机制。2018年5月,仁宗街道刘坡村村民刘某朋打110报警,称本村村民刘某权强行越过地畔垫土,双方发生争执。代王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并拿出调解意见,但刘某朋不接受。派出所民警在稳定好事态后,按“所所联动”工作程序,将此地畔纠纷移转至仁宗司法所处理。仁宗司法所会同村组干部来到现场进行调处,在进行现场丈量时,刘某权将刘某朋之妻推倒受伤,使得调解暂时中止。随后,司法所与派出所进行沟通,商定界畔纠纷由司法所调解,伤害纠纷由派出所受理。公安派出所将刘某权依法行政拘留5天,并由其支付伤者医药费。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两所的共同努力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所所联动”工作模式实现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各项业务工作全覆盖,已经在马额、代王、铁炉、穆寨、仁宗、小金等6个司法所进行了应用和推广。临潼区司法局和临潼公安分局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印发《所所联动协作机制工作手册》,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方便了群众办事,深受基层称道。(据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提供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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