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电子期刊
 -
 
陕西司法要情
 -
 
正文

陕西司法要情2020年第5期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2-27 16:02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工作动态】

  全省社区矫正战线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动态】

全省社区矫正战线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厅社区矫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未发现疑似和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社区矫正工作者及社区矫正对象,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1月26日及时下发《陕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会1月25日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全力以赴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疫情发生后,铜川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迅速返回工作岗位,印发《关于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维稳工作的通知》,向社区矫正对象下发告知书,暂停社区矫正对象集中面询、集中教育等集体活动,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坚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严格管理,科学防控。提前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引导,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监管制度,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漏管。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集中活动。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地点,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重点对1月份以来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近期是否接触武汉人员的情况进行排查,严密疫情监测,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身体健康状况,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

  三、联防联控,及时报告。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各地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与当地疾控部门联系,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疑似或者确诊的病例,立即按要求报告。密切关注社区矫正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负面舆情及时逐级上报,依法妥善处理。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汉中市宁强县司法局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特殊时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日报告等制度,全体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防范有力,处置迅速。

  四、众志成城,回报社会。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捐助善款、参加疫情排查、参与值守、捐赠物资等多种形式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收到良好效果。安康市平利县社区矫正对象曹某捐助善款1万元;宝鸡市陈仓区社区矫正对象祁某捐赠食用油、大米、水果、矿泉水等价值2000余元的抗疫物资;宝鸡陈仓区东关街道司法所矫正对象张某主动参与志愿者队伍,每日进行秩序维护、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服务,一直坚守在陈仓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他们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奉献爱心。(据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提供信息整理)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