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陕西制定出台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决定 为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提供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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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制定出台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决定
为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提供制度保证
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性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底,陕西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统筹推进各领域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
一、省委高度重视,谋篇布局法治陕西。陕西省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科学分析全省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困难和挑战,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及法治在经济从高速度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保障作用越来越突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三个方面出发,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作出决定。《决定》对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提出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完备的地方性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到2035年,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基本建成。
二、充分调研论证,科学制定目标任务。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于2019年初组建工作专班,在认真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外省经验,结合本省实际,研究起草了《决定(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3位委员,委员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各组成人员、20位决策咨询专家意见。在充分吸纳有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决定(送审稿)》。2019年11月29日,陕西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陕西建设工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决定》。《决定》共分八个部分,导语和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第二至第七部分,从强化宪法实施和宣传、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普法守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明确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主要任务,并作出工作部署;第八部分就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要求。
三、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决定》落实。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决定》从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完善落实推进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4个方面对推动落实各项任务进行了规定。明确要求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要对法治陕西建设进行集中领导、统一部署,发挥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作用;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本领域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制度、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精心组织实施法治陕西建设各项任务措施。明确提出将法治陕西建设重点指标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建立党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把法治陕西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良好局面。(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提供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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