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陕西出台《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方案》
【基层工作】
宝鸡市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工作动态】
陕西出台《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方案》
近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方案》,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陕西省实际提出了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工作保障,在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方面提出了14条措施,注重了可操作性,突出了我省特色。
《实施方案》明确,要完善仲裁工作管理体制机制,规范仲裁行政指导工作,促进仲裁行业科学发展,保障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要改革完善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健全仲裁机构内部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改进仲裁员选聘和管理工作,推进仲裁秘书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严格仲裁机构资产管理。要完善仲裁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机制,健全完善对仲裁的司法支持监督机制,积极探索仲裁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方式。要拓展仲裁服务领域,推进仲裁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仲裁”模式,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对仲裁工作的领导,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建、机构独立、行业自律、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仲裁工作新格局。要把仲裁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把仲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仲裁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仲裁法和中央有关规定以及本方案的行为,按照谁组建、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督促组建仲裁机构的设区市政府进行清理整顿,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实施方案》是陕西省仲裁事业发展史上首个以省两办名义出台的重要文件,对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进一步发挥仲裁化解矛盾纠纷作用、服务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陕西对外开放,开创全省仲裁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据厅政府法律事务处提供信息整理)
【基层工作】
宝鸡市全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去年以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聚焦难点、疏通堵点、树立典型、打造亮点,全力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全市13个县(区)116个司法所全部理顺了以县(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了39个司法所为正科级、77个司法所为副科级的建制规格,划转政法编制人员295人,创建“六好司法所”3个,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提高站位,全面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
理顺管理体制,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前提。一是凝聚共识,争取支持。去年全省司法所建设现场推进会召开后,宝鸡市司法局及时将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和副省长胡明朗讲话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副省长、宝鸡市委书记徐启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景耀平、市政府副市长贺东等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扭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放松,把解决司法所工作难题、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纳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日程,多次听取司法所工作汇报,多次就司法所工作进行批示和指示,画出了路线图,明确了主攻方向。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宝鸡市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实行以县(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二是广泛动员,全力推进。组织召开全市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座谈会、动员部署会、视频专题会,对全市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司法所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建制规格等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各县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制定出台本县(区)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落地落实了司法所立户列编、人员划转、机构规格等难点问题。三是动态管理,强化督导。建立司法所改革工作进度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制度,随时掌握各县区司法所改革工作进度、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跟进工作措施。对工作进度慢的3个县(区)下发了督办函,对遇到棘手问题的县(区)进行了实地协调,妥善解决了各方面难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抓好场所建设,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一是超前谋划,高点定位。年初,面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宝鸡市司法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在政府工作会上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明确到年底30%司法所要达到“组织机构建设好、人员队伍发展好、体制机制完善好、基础设施配备好、经费保障落实好、职能作用发挥好”六好标准。二是制定标准,打造样板。制定《宝鸡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文件选编》《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等规范化建设文件。对试点先行的千阳县司法局城关、张家塬、水沟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坚持软硬件并举,以“六室一站”标准化建设为基础,统一规范司法所外观颜色,统一规范使用“一微两牌”,统一规范司法所内外设施的摆放,统一规范司法所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形象。千阳县积极抢抓省市司法所改革机遇,不畏困难,主动作为,克服时间短、基础差、底子薄等实际情况,多方筹措建设配套资金近50万元,采取产权置换、协调划转等方法解决了3个试点司法所场所独立、面积均在6间120平米以上的办公用房,按照统一外观标识和“六室一站”建设的要求,高标准打造了三个不同类型、各有特色的“六好司法所”,为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探索经验、树立样板。三是现场观摩,示范引领。为学习推广经验,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4月29日,宝鸡市在千阳县召开全市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暨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组织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区长,市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100余人现场观摩了千阳县城关司法所、张家塬司法所和水沟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科安排部署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千阳县、扶风县、陈仓区作了大会发言。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宝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景耀平,副市长贺东出席并讲话。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有力促进了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三、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
提升履职能力,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目的。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司法所、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制度统一制作成版面,全部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结合司法所工作实际,先后建立健全了目标责任、考核奖惩、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管理格局。二是创新方法,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早排查、早预警、早介入、早化解”的网格化法律服务“一表清”千阳模式。大力推进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整合优化资源,创新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红、黄、蓝三色预警,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融合为法律服务“一表清”工作模式,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全民普法氛围浓厚,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社会管理有序推进。三是科技支撑,积极发挥信息化平台服务功能。按照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工作要求,积极打造移动化、可视化、即时化、智能化的司法所终端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以科技手段提高司法所服务水平。(据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提供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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