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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司法要情2022年第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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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8 16:09 来源:厅办公室 浏览数:

【地市动态】

1.宝鸡市司法局构建“三防”管理帮教体系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

2.商洛市司法局以“五联模式”助推“八五”普法深入开展

【地市动态】

宝鸡市司法局构建“三防”管理帮教体系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

近年来,宝鸡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构建“技防+人防+心防”管理帮教体系,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科技插翅助力,筑牢“技防”防火墙。一是落实大数据信息化核查。坚持与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建立信息化核查制度,通过大数据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住宿、跨区域动态轨迹等情况开展信息化核查。视情对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赌涉毒、涉邪教等重点矫正对象加大核查频次,实行动态管控,并纳入考核体系。今年以来,各县 (区)开展信息化核查34次,对核查出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39人分别给予训诫、警告。二是落实“宝鸡帮教”微信小程序定位监管。市局投资17万余元,研发“宝鸡帮教”微信小程序,全市所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录入小程序,坚持每日打卡,通过人脸识别、一键定位等方式,精准掌握矫正对象行动轨迹,较好解决了“人机分离”的问题。三是落实视频点名制度。制定印发《宝鸡市社区矫正视频点名制度》,对越界报警、不按规定打卡报到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托市县 (区)指挥中心及个人视频点名 APP,及时开展视频核查。今年以来,市、县 (区)共开展视频点名105次,发现不假外出、人机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9人次,均给予训诫,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落实电子手环定位。对2名重点社区矫正监管对象,严格按照 《社区矫正法》审批规定,佩戴电子定位手环,防止脱管漏管问题发生。

二、制度排兵布阵,织密“人防”监督网。一是坚持“日查其轨,周闻其声,月见其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查看矫正对象手机轨迹,每周通话了解近况,每月见面谈话,详细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坚持定期入户走访。落实完善帮教小组工作机制,入户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收集矫正对象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工作收入、现实表现等情况。今年以来,帮教小组成员开展入户走访2270人次,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187个。三是坚持不定期突击家访。推动日常监管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通过不打招呼、不确定时间的方式到矫正对象家里或者工作地,查看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管控到位。四是坚持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市县检察机关采取自查、抽查、评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定期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对下落不明、需要移交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置。今年以来,市县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4次,发现问题27个,落实整改建议29条。

三、帮教轮番登台,夯实“心防”思想堤。一是加强日常教育。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对社区矫正对象每季度至少进行4次集中教育培训。同时,重视个案矫正,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悔罪意识、日常表现、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等具体情况,针对性进行个别教育,“一人一策”做好个案矫正工作,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来,市县 (区)共开展集中教育98次,个别教育923次,谈心谈话1550人次,通过有“温度”的教育帮扶,稳定矫正对象思想情绪,较好促进其逐步融入社会。二是进行心理疏导。坚持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相结合,组织心理咨询人员或聘请专业心理矫正师,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日常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不断提高其适应环境、融入社会的能力。今年以来,为182名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引导他们认罪伏法,重塑人生。三是发挥资源优势。各县 (区)充分整合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资源优势,积极主动化解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和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各县 (区)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服务356人次,调解纠纷82件,取得良好帮扶效果。四是广泛开展济困帮扶活动。开展“送温暖,解难事,促转化”活动,为矫正对象办好“十件实事”。今年来,协调落实低保政策30人次,社会救助10人次,办理社会保险15人次,牵线婚姻4人次,协助上学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0人次,落实住房及承包责任田120人次;开展“话社会治理,讲帮扶故事”活动,组织现场或视频演讲交流,演绎帮扶故事,传承感人精神,宣传先进典型,总结交流社区矫正工作帮扶经验。(据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宝鸡市司法局提供材料)  

商洛市司法局以“五联模式”助推“八五”普法深入开展

“八五”普法启动实施以来,商洛市司法局以贯彻实施“八五”普法 《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 《决议》为主线,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关键措施、扩大示范创建、突出宣传引领为抓手,全方位发挥法治宣传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全方位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和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下联抓,织密法治宣传组织网。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的同时,市委成立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使普法成员单位从15个增加到50个。组建全市普法工作“一团三队” (“八五”普法讲师团、义务普法宣传队、法治文艺宣传队和普法志愿者队伍)230余个2200余人。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均建立新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市、县、镇、村四级普法组织领导机构、专业普法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普遍建立,形成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的法治宣传网络体系。市、县区党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23次专门听取“八五”普法有关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政府工作报告均对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提出要求,将其纳入季度督查事项和年度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保障法治宣传开展。

二、机制联建,拧紧法治宣传责任链。全市普遍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修订完善新一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制度、党委 (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制度等。市、县区党委政府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党委 (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12项长效工作制度,以制度为抓手,夯实法治宣传责任。

三、法律联普,彰显法治宣传新成效。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和党内法规为重点,实行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主体单位参与、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的普法新模式,通过落实“以讲促学、以考促学、以督促学”等措施,提升联合普法效果。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读书和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法治宣传活动,为全市529所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460名,实现各类学校每周讲一节法治课的目标。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以“订单式、菜单式”为主要内容的“法润商山大讲堂”活动,为县区和部门讲法59场次。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网信办联合,组织全市53740名干部群众参加全市“八五”普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利用 《法宣在线》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网络平台,每年组织全市各级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与各级法院联系,常态化开展庭审旁听活动。与宣传、环保、国安、应急等部门联合,扎实开展“三下乡”、秦岭生态保护、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与相关业务部门联合,聚力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0余万人,法治宣传成效显著。

四、示范联创,树牢法治宣传新标杆。市司法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制定 《商洛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 《商洛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命名及动态管理办法》,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创建活动;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与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指导各县区扎实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命名活动;坚持市县联动,加大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街道、法治广场、法治景区、法治宣传栏等普法阵地建设,全方位融入法治元素,发挥阵地平台熏陶教育作用;打造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讲座等普法品牌,树牢法治宣传新标杆。

五、宣传联手,合奏法治宣传最强音。全方位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交流合作,及时召开商洛市“八五”普法宣传座谈会,出台商洛市法治建设暨“八五”普法宣传方案。继续做实做强与市级媒体的宣传合作,建立与商洛电视台、商洛日报社、商洛新闻网的合作机制;扩大在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法治日报、西部法制报、西西新闻等中省主流媒体的宣传阵地,使商洛法治宣传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发声;持续发挥新媒体优势作用,升级改版商洛市司法局政务网站,大力开展“网上普法”活动。加大商洛普法微信公众号、

法治商洛今日头条号、法治商洛政务微博宣传力度,加大各类普法策划信息和工作动态的宣传频次和数量,营造“报网端微屏”同频共振,新旧媒体纵横交织、全域覆盖的法治宣传态势。 (据商洛市司法局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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