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100000201010001/201203-0000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司法厅 | 公开日期 | 2016-06-08 |
发文字号 | 陕司发〔2012〕7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各市(区)司法局及厅直各单位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
各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厅直各单位: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各市(区)司法局、厅直各单位以目标责任考核为工作抓手和制度保障,推动任务落实,狠抓作风转变,出色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一系列令人鼓舞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根据《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的规定,省厅组织对各市(区)司法局、厅直各单位201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厅党组和厅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咸阳市司法局等8个单位被评为优秀等次,其余单位被评为良好等次。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咸阳市司法局
商洛市司法局
安康市司法局
汉中市司法局
渭南市司法局
省监狱管理局
省劳教(戒毒)局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二、良好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西安市司法局
宝鸡市司法局
铜川市司法局
延安市司法局
榆林市司法局
杨凌示范区司法局
省律师协会
汉唐公证处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无一般及较差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省厅号召,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不断改进工作,努力争先进位,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为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平安陕西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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