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重要会议
 -
 
正文

我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11-27 09:11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数:

    11月23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邀请省高院政治部主任张宏斌介绍我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张宏斌介绍,我省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省份,自2015年承担试点任务以来,按照“组织好、选任好、使用好、管理好、落实好”的总体要求,选择渭南中院以及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华阴市法院、岐山县法院等5家法院立足实践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目前,我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通过5个试点法院探索与实践,呈现出“四个转变”。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主要由组织推荐、个人申请方式向随机抽选与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的转变;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由全面参审向只参与审理案件事实认定问题转变;在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上,由3人合议庭模式向5人以上大合议庭的多名陪审员陪审机制转变;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由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
    张宏斌表示,省高院将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广泛试行事实问题列表制、建立完善各项参审机制,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陪审顽疾,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实效性。2018年5月,陪审改革试点工作将初步完成,按照我省目前入额法官人数比例计算,届时人民陪审员人数将由目前的6982名增加到2万余名。(记者:马黎)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