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文明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把创建文明村镇作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与农村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创建文明校园作为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教室、进课堂、进头脑,全面提升学校德育水平,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通知》指出,中央文明委对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工作提出明确目标:2020年,县级以上文明村镇要达到村镇总数的百分之50,文明校园要达到学校总数的百分之30。省文明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的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全省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全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召开全省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创建文明校园工作推进会、全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等一系列会议,对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及推进举措,促使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取得了新成效。
《通知》强调,各市(区)要建立市级以上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数据库”;各县(区)要建立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数据库”,对辖区内的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进行全面、分类统计。各县(区)文明委要督促指导有条件的村镇、学校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不断扩大精神文明创建的覆盖面,让农民群众和广大师生在创建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创建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省级以上文明城市、文明县城要率先实现创建目标,为全省做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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