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要闻
 -
 
重要会议
 -
 
正文

我省加大贫困县人才职称评审支持力度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12-25 08:12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数:

驻村满两年对科研成果不作要求

  为进一步激发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在脱贫攻坚行动中建功立业的积极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着重评价其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在促进脱贫攻坚方面的业绩贡献,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中级职称评审,对科研成果、论文条件不作要求;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对科研成果、论文条件不作硬性要求,可等量提供能够体现能力与业绩的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校本研修、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推广总结等替代;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可减免一项科研成果或一篇论文。

  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中级或副高级职称评审,聘任现职年限可减少1年提前申报;工作业绩突出,获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行政部门表彰的,聘任现职年限可再减少1年提前申报,但各类表彰不累加计算。

  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行政部门表彰的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聘任现职年限可减少1年提前申报。此外,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所学专业和现从事专业不一致,但本人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突出的,单位可推荐参加所从事专业职称评审。

  在激励驻村脱贫攻坚人才方面,《通知》指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工作满1年,参加职称评审可减免一项科研成果或一篇论文,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可减半;驻村工作满2年,对科研成果、论文不作要求,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并且在职称评审时,给予总分值百分之10的附加分。驻村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晋升、岗位优先聘用的重要依据。

  《通知》自2019年度职称申报时开始执行。


陕西司法公众号

法治三秦新浪微博

陕西司法手机版

立法民之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陕西警官职业学院1、2号楼

邮编:710043        投稿邮箱:sxsfnews@163.com

联系电话:政务公开电话 029-87293860      网站运维电话 029-87293279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