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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0县(区)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示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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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0 12:09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数:

  9月7日,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六部门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10个县(区)开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示范试点工作,旨在积极统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资源,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通知要求,从今年9月到2021年8月底,省司法厅在西安市长安区、宝鸡市凤县、咸阳市秦都区、铜川市耀州区、渭南市大荔县、延安市富县、榆林市榆阳区、汉中市洋县、安康市旬阳县、商洛市柞水县10个示范县(区)开展试点工作。由各市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迅速开展示范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结束验收后,全面总结推广示范试点经验。

  示范试点工作将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打牢多元化预防解决矛盾纠纷的基层基础;二是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的衔接机制,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进一步探索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三是加强对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组织保障。(记者:成全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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