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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我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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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7 10:11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数:

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

在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之间建立桥梁纽带,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推广等服务,更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全面客观,详细反映了网格化监管平台运行、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及“五乱”整治等情况。建议政府部门组建专业队伍,指导规范秦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一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健全完善规划和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秦岭范围勘界立标、网格化管理等工作,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在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作为野生动物资源大省,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需要上升到立法层面予以规范。建议在法律层面明确野生动物的定义和范围,让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明确野生动物保护相关部门的职责,对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区域协作、联合执法等机制作出规定等。(记者:秦骥 刘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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