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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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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7 10:11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数: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在西安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陕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陕西省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21年省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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