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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1月19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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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8 10:01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数:

1月1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西安召开,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期的决定。会议决定:原定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在西安召开的时间不变,会期由4天调整为2天半。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陕西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陕西省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22年省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记者:秦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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