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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6月11日起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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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06 15:06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司法部今天发布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公告明确,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公告明确,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提交身份证件外,还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公告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等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公告指出,2012年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成都市实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选择在上述地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有关报名和考试事宜按照上述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考试时间为9月22日至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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