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第117号公告,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2日至23日举行,现就安康市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市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
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现场确认时间:安康市为7月6日至7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市司法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为安康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地址:安康市巴山西路175号三楼。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提供的方式及流程获取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
首页和本人页必须有公安机关加盖的公章、且复印在同一页,
如无公章,请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考务费
按照省财政厅和物价局有关规定,我省考务费为260元。
五、准考证
经审核,确认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纳考务费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主证。经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
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参加考试。
其它未尽事宜,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201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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