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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榆林市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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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7 15:06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榆林市司法局公告

  第1号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2日至23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陕西省司法厅第1号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榆林市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我市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6日至7月20日。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将本人现场确认时间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并按预约的时间至现场进行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我市所辖12县区均可享受放宽地方政策,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按照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军队现役人员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政办字第5号)办理。

  二、现场确认地点

  我市现场确认地点在榆阳区新楼下巷19号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

  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在新疆、内蒙古、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持护照报名的,除提交护照外,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3、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提供的方式及流程获取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四、考务费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交纳报名费260元。

  五、准考证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市司法局审核后,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省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按照主证提示时间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参加考试。

  其它未尽事宜,以司法部、司法厅公告为准。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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