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
关于批转省律师协会《全省律师行业开展“法治梦 同担当
百所连百县”法律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司通【2013】162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
经省厅研究同意,现将省律师协会《全省律师行业开展“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法律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予以批转,请贯彻执行。
陕西省司法厅
2013年9月3日
全省律师行业开展
“法治梦 同担当 百所连百县”
法律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切实加快“三个陕西”建设,进一步发挥全省律师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精神,不断深化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 “法治梦、 同担当、百所连百县”法律服务主题活动,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和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对律师行业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陕办发〔2011〕13号、司发通[2013]111号文件精神,创新工作载体和方法,不断深化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作好依法行政服务员、政策法规宣传员、法律人才培训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和社情民意信息员,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的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心共筑“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百名律师讲法治。以法治陕西大讲堂为载体,遴选邀请百余名政治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为全省各市、县(市、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以案说法,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培养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能力水平,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做到分析问题时从“法治”理思路,制定政策时从“法治”找依据,解决问题时从“法治”寻手段,强力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百所连百所结对帮扶。从省直和各设区市遴选百余家综合实力强、社会形象好、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一对一结对帮扶百县律师资源不足律所或发展相对滞后律所。通过理念帮扶、建章立制、交流培训、经济扶持等方式,“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爱心帮扶,实现共赢。1.理念帮扶:用做大做强律师事业的现代理念,帮扶目标所团队创新思维求发展;2.制度帮扶:通过帮助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营制度,达到提升造血功能的目的;3.素质帮扶:通过定期交流、强化培训,不断提升目标所团队整体素质,提升开发多元化法律服务产品的能力;4.经济帮扶:根据实际需要,从经费支持、硬件建设、车辆援助等多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帮扶。
(三)服务百县法治建设。在爱心帮扶的同时,百家优秀律所对接当地律所,通过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大中型骨干企业、民营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法律服务,为学校师生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为人民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为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及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建设。
三、任务分解
为确保活动稳步推进,扎实开展,持续深化,拟分三个批次实施完成目标任务:
第一批次:2013年9月-2014年8月,遴选40家优秀律师事务所,重点解决有些地方无律师和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
(一)鼓励无律师县组建国资律师事务所或鼓励支持所在市优秀律所设立分所。省司法厅根据《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导汉中市佛坪县、延安市延长县等没有律师的县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国资律师事务所,或者鼓励支持管理规范、综合实力强、勇于和善于担当的所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到这两个县设立分所,并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的优秀律师到分所执业,同时,积极培养当地律师人才。对于新设立的国资所或分所,省厅、省律协将从工作经费、车辆配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组织选派优秀律师到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县志愿执业。我省延安市黄龙县、汉中市留坝县等30个县律师人数不足5人,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省律协统一组织选派优秀律师到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县志愿执业,派出志愿律师的律所要积极支持,保证志愿律师在原所的待遇不变,省厅、省律协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同时,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协助律所支持志愿律师开展业务活动,保障志愿律师有适宜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深入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扎实推进“百千千”工程和“千人计划”。全国律协组织开展的“百千千工程”和县域律师培养“千人计划”,在今后一个时期,要向没有律师和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倾斜,为当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开展业务工作和人才培养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二批次,2014年9月-2015年8月,第三批次,2015年9月-2016年8月,每批遴选30家优秀律所,与目标县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签订帮扶协议,所连所一对一,同提高共发展,力求效能最大化,结对服务60县经济建设,全面推进平安、法治陕西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成立“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法律服务主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孔德勤 省司法厅副厅长
副组长:田永康 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处长
赵黎明 省律师协会会长
成 员:韩永安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窦醒亚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姚子奇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明仁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田亚强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刘泽民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魏新峰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武广韬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种贵兴 省律师协会秘书长
设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种贵兴同志兼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法律服务主题活动是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要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的协调、检查和指导,要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机构,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针对本地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做出具体安排,形成层级负责、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要把本次活动作为近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认真部署,加强指导。要将“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法律服务活动与目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职能,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强化教育,提高能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强化教育,引导律师认真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培养律师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选拔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质好的律师,有针对性地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注意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和好的典型,围绕本次服务活动的主题,广泛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开展这项活动的浓厚氛围。
(五)总结表彰,推进制度建设。要及时掌握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及时推广提高,大力宣传表彰,展示“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法律服务主题活动的成果和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建立律师志愿服务档案,把律师开展志愿服务作为评先创优的一个重要依据,积极推动行业评价体系建设,大力弘扬正能量,同心共筑法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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