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 西 省 司 法 厅
关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理论研讨
征文活动的通知
陕司通〔2016〕12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省属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在加强和完善我省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理论研讨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本次征文活动以“深化法律援助制度创新、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主题,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一)法律援助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
(二)法律援助实践探索。具体包括:受案范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及其证明;法律援助覆盖面范围;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民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案件质量保障等。
(三)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和管理体制建设。具体包括:经费保障;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组织网络建设;信息化建设等。
(四)法律援助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五)法律援助文化建设。
(六)法律援助立法与配套制度建设。
(七)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
(八)律师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发挥主体作用。
(九)互联网+法律援助。
(十)队伍建设。具体包括:法律援助专业化发展;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等。
二、征文要求
(一)体裁可为论文或调研报告。
(二)征文应紧扣相关内容,题目自拟,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
(三)论文内容要求观点鲜明,结构严谨,逻辑清晰,论证有据,文字精炼,资料翔实,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现实性和针对性。
(四)论文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研究、提炼,上升为理论,并能在实践中发挥指导作用。
(五)论文应具备原创性和学术性,严禁文字或者观点抄袭。
(六)书写格式:①标题(宋体二号字,加粗);②作者姓名(集体和个人署名均可);③作者单位名称;④正文(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正文标题序号请用:一级标题:一;二级标题:(一);三级标题:1;⑤参考文献(按国家标准注录);作者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引文或参考文献要正确可查、格式规范、项目齐全,文内引用统一使用脚注,主要参考文献列于文后。
三、征文时间
这次征文活动从2016年1月开始,至2016年6月结束。上报征文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报送至省厅法律援助工作处或发送至电子邮箱(sxflyz126@126.com)。
四、组织实施
这次征文活动由省厅统一组织。省厅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论文评审委员会,对论文按照实用性、创新性、逻辑结构、文字表达及学术规范5个指标,进行认真评选。评选办公室设在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工作。本次征文评选将评出若干奖项并对获奖论文予以表彰,同时对特别优秀的论文推荐参加司法部组织的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征文评选。
五、工作要求
这次征文研讨活动是深化法律援助理论研究,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区司法局和相关单位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力争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二要成立相应机构,广泛动员所辖区域内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相关社会组织人员、法学专家等积极参与此次征文活动;三要确保数量和质量,每个市上报征文不得低于10篇,各工作部上报论文不少于2篇,省直所由省律师协会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对上报的论文认真组织审查、筛选,确保所报论文观点创新、具有真知灼见,切实为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精神动力。
联 系 人:贾建梅 苗雪艳
联系电话:029—87290623
陕西省司法厅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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