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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十佳 法律援助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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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05 11:01 来源:陕西法律援助网 浏览数: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主题,切实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今年上半年,省司法厅在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中组织开展了两年一度的“双十佳”评选活动。经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逐级推荐,省司法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渭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等10个单位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单位”荣誉称号,邓晓勇等10名同志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个人”荣誉称号。
  省厅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创造新的佳绩。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工作网络,提高服务质量,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三个陕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名单;
     2、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个人”名单;
 
                                                          陕西省司法厅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1:
  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名单
 
  渭南市法律援助中心
  商洛市法律援助中心
  雁塔区法律援助中心
  陈仓区法律援助中心
  三原县法律援助中心
  耀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延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城固县法律援助中心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
 
附件2:
  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个人”名单
  邓晓勇    宝鸡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吕文智    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员
  陈小松    永寿县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李秀荣 女 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李正林    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袁丽明    佛坪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余  翔    汉滨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李军锋    洛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孙晓娟 女 韩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髙  瑾 女 陕西髙瑾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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