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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申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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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15 21:08 来源: 厅法援处 浏览数:

  各设区市法援中心(社法科),韩城市法援中心,杨凌示范区法援中心:

  经省厅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2014年3月7日。

  二、报名条件:法律援助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贫困县区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大专。

  三、名额分配:每个县(区)法律援助中心2名,每个设区市市级法律援助中心3名。

  四、资格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由县(区)司法局初审,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层科(处)审核,市司法局核准。

  五、资格核准:经各市初审合格的人员于2014年3月下旬参加全省统一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审核后,由省厅统一发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培训内容:民法、民诉法基本知识,法律援助基本知识,十八大报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等。请各市于3月7日前汇总报名人员表,报送电子表格,纸质表格盖章后传真至法援处。

  附件:1、各市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报名表

  2、申请表

  联系人:苗雪艳    传真:029-87294827

  联系电话:029-87290623   电子邮箱:3965488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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