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第二批法律援助律师推荐条件公告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热爱国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职业道德良好,热爱法律援助事业,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践行律师社会责任,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五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四)律师本人自愿加入且能亲自办理案件,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且愿意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无其他不适宜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形。
请如实填写律师推荐表,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省法律援助中心(邮箱:sxflyz126@126.com)。
联系人: 韩立群:029-87294416
杨亚男:029-87290525
附件:1.第二批法律援助律师推荐表
陕西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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