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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推进会在渭南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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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0-08 08:10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全省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推进会会场


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 路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20日,省司法厅在渭南市召开全省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推进会。厅党组书记、厅长路志强作了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侯耀军主持会议。渭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春阳,厅副巡视员张宝明出席会议。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侯耀军主持会议

渭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春阳出席会议

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张宝明出席会议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长,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司法局局长参加会议

 

  会上,观看了渭南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专题片,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作了大会经验交流介绍。省发改委有关专家对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的审批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说明,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观了临渭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现场。


省发改委投资处刘齐指导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


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局长盛来运作经验交流发言

 

  路志强在讲话中,全面总结我省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从2010年到现在,共争取国家下达市县业务用房建设项目65个,中央投资24040万元,省级投资2717万元。截至目前,2010年、2011年下达的40个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5个,主体封顶5个,已动工建设12个,其余均未开工;2012年下达的25个项目都处于建设施工准备阶段。特别指出,我们业务用房建设进展总体评判是,进展缓慢,问题不少。主要原因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建设项目管理不严等。

  路志强强调,做好下一步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省厅将实行厅领导包联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对已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实施追踪问效和项目调整办法,并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批前的预审和业务培训工作。同时希望,各设区市司法局要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在做好自身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大对所辖县(市、区)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真正落实市局局长对本市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委、县政府加大支持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措施。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提高认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承担起项目法人的责任,履行好职责。

 


 

路志强厅长、王春阳书记及与会代表现场学习参观渭南市临渭区司法业务用房大楼建设

 

  路志强要求,要切实做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结构布局和质量管理工作,规划设计要体现前瞻性,贯彻经济、实用和美观的原则,市司法局业务用房一定要包括法律事务接待、律师公证业务等十九类业务功能用房,县区司法局一定要包括法律事务接待、律师公证业务等十六类业务功能用房,法律服务大厅要统一设在一楼。根据实际,可以按照力求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对有关业务功能用房适当合并。要争取独立新建,控制合建,特别是购买。要搞清楚司法业务用房和办公用房的不同审批权限、程序等相关内容,在申报项目时要符合司法业务用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属业务用房的按业务用房项目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属办公用房的按办公用房项目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在建设环节,要在施工图中标清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而且要把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分开建帐,剥离清楚。要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精心组织工程施工,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为司法行政机关长远发展搭建好平台。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局长,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司法局局长,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共200多人参加会议。(据厅计划装备处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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