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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家建筑类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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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0-09 09:10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浏览数:

    近日,我省信远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顺利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现场评审,取得了检查机构认可证书,这是我省开展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以来首个通过评审的机构。

    参加国家认证认可,建立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这是司法鉴定机构必备的条件,也是完善司法鉴定机构执业主体资质的起码要求。2008年7月司法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陆续展开。

    陕西是全国较早着手开展鉴定机构推行认证认可工作试点的省份。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严格筛选首批参评机构,陕西信远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名列其中。

    陕西信远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1年,现有注册司法鉴定人员26人,其中专家教授级高级职称占74%,业务遍及全省,辐射周边宁夏、甘肃、青海、陕西、河南以及海南、云南等省份。在工作实践中,该所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严密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鉴定工作流程,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客观公正。从业以来,共完成鉴定案1000多件,采信率达98%,受到各方好评,并获得多项殊荣。

    为了全面做好认证工作,该所在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研究文件,积极准备各种资料。2009年8月,该所选拔2名业务骨干参加陕西省司法厅和国家认监委在西安举办的全国首届“四证合一”内审员培训班,并以优异成绩获得内审员资格证书,为认证认可后续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2009年9月,该所与深圳市智翔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了《陕西信远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国家检测机构认证认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认证认可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在此基础上,该所坚持从所情实际出发,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工作全面展开。2010年6月,信远参加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检测中心的“混泥土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两项测量结果,测试结果为满意。2012年3月,该所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提交了检查机构认可申请书,并通过了资料审查;7月份,该所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专家的现场评审,检查机构认可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陕西信远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通过国家级检查机构认可,是该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决定》和我省《条例》,完善执业主体资质,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成果和发展跨越,它既是我省首个通过国家级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也是全国首家通过认可工作的建筑类司法鉴定机构,对做好今后我省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也对全国建筑类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评审工作提供有益借鉴。(据厅司法鉴定管理处提供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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