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薛宇、朱里、林显春等3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在省检察院机关就犯罪嫌疑人任某涉嫌介绍贿赂拟不起诉一案,严格按照《陕西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程序,进行了案件监督评议。这是我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后,由司法行政机关新选任的省级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的第一起案件。评议会上,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案件承办人向3名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拟不起诉原因,3名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及证据等问题向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提问。经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首件监督评议案件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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