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司法鉴定管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依法规范我省司法鉴定工作,提高司法鉴定管理和服务水平,省司法厅从6月下旬开始,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采取以点带面、现场考察、指导督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推行阳光司法鉴定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推行“三项机制”为抓手,强化管理,规范流程,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鉴定机制
一是公平机制。在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上,从许可登记、编制名册和公告等方面,做到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三严格”,对待每个申请登记的机构和人员一视同仁、公平受理和许可登记;在编制名册和公告上,做到了对全省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与备案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公平对待,由省司法厅统一编制名册后,在厅门户网站和《陕西日报》等媒体报刊上进行了公告。
二是公开机制。按照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四公开”原则推行阳光司法鉴定机制,对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案件,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实施程序、标准规范、司法鉴定意见以及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基本情况、管理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流程等应当公开的都进行了公开,构建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鉴定机制。
三是公正机制。公正是司法鉴定的价值目标和客观要求。司法鉴定过程实行了统一受理、统一签订委托书、统一收取鉴定费用、统一指派鉴定人、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八统一”,为司法活动提供科学、准确的司法鉴定意见,做到了依法监管、公正鉴定、执业为民,确保了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
二、以“三个阶段”为依托,明确要求,夯实任务,确保阳光司法鉴定机制落地生根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从6月25日至6月30日,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动员学习并在有关报刊媒体进行宣传,组织各司法鉴定机构学习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全面系统掌握司法鉴定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对推行阳光司法鉴定机制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扩大司法鉴定的社会影响力。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7月1日至8月底,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一是统一规范了司法鉴定标识标牌、文书档案和司法鉴定人着装等,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二是公示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基本情况、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管理制度等。三是完善了司法鉴定信息化管理,参照《司法鉴定公开制度》组织实施鉴定,对整个鉴定过程实行动态监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四是健全了司法鉴定技术管理,全面推行能力验证测评和认证认可工作,完善质量监管运行体系。五是提高了司法鉴定人队伍素质,加强法律和专业培训教育,考核通报相关情况。六是落实案卷回访制度,统计分析满意度和采信率。每个机构选出典型案卷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提升司法鉴定的公信力。七是实行司法鉴定人负责制,经依法通知出庭作证,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八是将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服务惠民生”行动,建立了便民服务窗口,推行网上咨询、司法鉴定援助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地落实了法律服务惠民政策。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从9月上中旬开始,各司法鉴定机构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了情况。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通过召开现场会、实地考察等形式,在管理部门和鉴定机构中相互学习借鉴,并在全省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上通报情况和交流经验。
三、以“三个提高”为目标,全面督导,认真检查,阳光司法鉴定机制实效突显
一是提高了司法鉴定质量。阳光司法鉴定机制要求在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委托受理与实施、出具鉴定意见、出庭作证等过程中应当公开的内容都进行了公开,接受监督和质证,确保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独立、客观、科学、准确和公正。从法律法规的程序性规定和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等层面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测评和认证认可工作正在推开,目前已有5家机构获得国家级认证认可,省级资质认定工作在逐步展开,各机构都建立了质量管控体系,保证了司法鉴定质量。
二是提高了司法鉴定能力。阳光司法鉴定机制对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司法鉴定人的工作职责和执业行为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率先推行《司法鉴定公开制度》,公开受案范围和鉴定程序,公开司法鉴定人情况、检验鉴定过程和内容,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检验情况的详细记录等;在出具司法鉴定意见前,邀请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意见和质证等。这些要求规范了执业活动,有力保障了当事人和委托方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陕西信远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所、陕西华春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做到了完善管理制度,优化鉴定流程,规范内部管理,狠抓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和整体水平普遍有了较大提升。
三是提高了社会公信力。省司法厅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在充分调研、协调、论证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阳光司法鉴定机制。各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机构周密部署、组织实施,规范了司法鉴定工作,加强了宣传教育,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和认识到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作用。在今年全省司法鉴定检案量增多的情况下,信访投诉案件明显减少,防范了缠诉闹访案件发生,司法鉴定意见采信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树立了公正鉴定、诚信执业的行业形象,提升了司法鉴定工作的认可度和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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