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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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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2 17:12 来源:厅法研处 浏览数:

集思广益 建言献策

  12月19日下午,陕西省司法厅召开研讨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专门研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学者意见和建议。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志强指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我省前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很有成效,但立足长远,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迫切需要一部法律来指导和规范。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矛盾和瓶颈,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收集整理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凝练总结、及时反馈,为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完善贡献自己的力量。
  研讨会上,厅社区矫正处李瑞处长介绍了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人大代表贾旭芝、省政协委员雷西萍、西北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周录、博士梁栋和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世欢等就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展开热烈研讨。与会人员对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本意、立法原则进行了分析讨论,从各自领域、不同角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围绕机构人员职责定位、矫正措施、保障体制,相关部门间的衔接配合、法律责任以及奖惩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针对执行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等焦点性、突出性问题给出了方向性建议。
  研讨会由厅法制研究处负责同志主持,厅机关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了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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