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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七五普法 建设法治陕西 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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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13 10:09 来源:厅法宣处 浏览数: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民法律意识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陕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9月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陕西省“六五”普法工作情况,介绍“七五”普法工作主要内容,宣布实施《陕西省委宣传部、省委普法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下称《规划》),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将全面启动。

 

 

陕西“七五”普法规划是陕西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陕西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加快陕西建设的基本保障,对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推动陕西经济追赶超越发展,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全篇近8700余字,延续“六五”规划的布局,但内容上呈现更重实效、任务更全、对象更明确、陕西特色更突出等亮点。《规划》的制定为陕西在新的起点上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亮点1:增加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内容
《规划》要求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配合了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大力宣传陕西省近年来颁布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旅游条例》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法规,大力宣传“十三五”期间全省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亮点2:围绕“一带一路”加强法治建设,打造陕西新品牌
《规划》提出要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部署和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挖掘人文历史,打造“丝路法治建设”新品牌。注重在现有资源中寻找载体,在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载体,在现代科技中寻找载体,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系统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全省“十三五”期间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利契机,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
亮点3:提出陕西省法治创建新的目标任务
《规划》提出要大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把法治创建作为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创新形式和方法,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2018年全省法治城市达到 60%,2020年全部创建完成。2018年全省法治县(市、区)达到70%,2020年全部创建完成。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法治副主任制度;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亮点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推进全民普法30年的经验总结,是推动形成全社会大普法格局的重要抓手。《规划》把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能够有效地避免司法行政系统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有利于推动建立社会大普法格局。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就是要建立部门、行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
亮点5: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成重点普法对象
《规划》将“六五”普法规划中规定的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调整确定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规划》提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实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大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发挥全省法治教育基地作用,注重对留守儿童、辍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推动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畴。
9月13日,全省“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在西安召开,标志着陕西“七五”普法工作正式吹响了冲锋的号角。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祝列克出席全省“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并讲话。

 

 

 

祝列克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持之以恒抓,时时处处抓,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法治社会,为我省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千军昌主持会议。
 

 

祝列克充分肯定了我省“六五”普法工作成绩。他指出,普法依法治理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事关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事关我省全面建设法治陕西目标的实现,必须切实抓紧抓好。要突出普法重点,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做到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

 

 

 

祝列克要求,要创新普法方式,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感召力。要探索新途径、新载体、新模式,着力推进类型化、差异化、现代化普法,使普法工作更接地气、更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祝列克强调,普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守法用法。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注重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和熏陶作用,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要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普法责任制和考核评估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千军昌在会议结束时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抓紧制定地区、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会议表彰了我省2011—2015年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法治陕西建设的重要保障,对我省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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